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陳啟昱600萬交保難獲自由 法院駁回抗告確定再延押2月

上報

更新於 10月04日10:38 • 發布於 10月04日10:23 • 上報快訊
台南地院裁定,陳啓昱自9月28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訊。(資料照片/王傳豪攝)

台鹽前董座陳啓昱涉光電弊案,日前獲裁准600萬元交保,但檢方抗告後,台南高分院撤銷原裁定,全案發回更審。而台南地院9月26日重開羈押庭,裁定陳啓昱自9月28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訊。陳再度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今天(4日)以陳與台鹽綠能前總經理蘇坤煌兩人,涉犯證券交易法加重使公司為不利益交易罪及加重特別背信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駁回2人抗告。

陳啓昱在擔任高雄市副市長、台鹽公司董事長及台鹽綠能公司董事長期間,與時任總經理蘇坤煌,及鴻暉國際公司實際負責人蘇俊仁,共同透過利益輸送方式,讓台鹽及台鹽綠能公司蒙受重大損害,其中陳啓昱不法獲利逾5800萬元、蘇坤煌逾7400萬元。

台南地院日前考量案件進度、人權與公共利益的平衡,表示若3人能繳交高額保釋金,並搭配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以及科技監控等措施,足以產生制約效果,並裁定陳啓昱以600萬元交保,蘇坤煌、蘇俊仁均400萬元交保,均須電子監控、限制住居,但後續檢方不服提起抗告。

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為,3名被告所涉犯《證券交易法》第171條加重使公司為不利益交易罪、特別背信罪,法定刑均達7年以上,屬重大重罪。而陳啓昱偵查期間一度逃亡20多天才到案,顯示有逃匿之虞;且3人均曾在相關公司居於主導地位,對證人有相當影響力,有串供、滅證的可能性,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南地院更審。

台南地院今天上午重開羈押庭,認為被告涉犯重罪且不法利益金額龐大,否認犯行,部分人過去曾有逃亡紀錄,並仍具與共犯或證人勾串、滅證的高度可能性,因此裁定陳啓昱、蘇坤煌、蘇俊仁均自9月28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均禁止接見、通訊。(責任編輯:殷偵維)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獨家/被告名單驚見「熟面孔」!知名模特經紀曝與太子集團擦身而過:差點被騙去柬埔寨

鏡報
02

賴清德令不要綠電、重啟核三?總統府回應了

NOWNEWS今日新聞
03

健身族都被騙了!這款「美國牌」乳清蛋白是中國貨 業者逾期改標撈百萬

太報
04

離婚仍帶妻出遊慶生! 租特斯拉南下 高速衝撞釀1死7傷

TVBS
05

「馬習會」10周年 馬英九:期許鄭麗文恢復國共對話

自由電子報
06

博弈網站超沒品「賭贏10萬不給錢」賭客怒檢舉 警察上門抄了

ETtoday新聞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