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破跨國代孕集團!23泰國孕母為台男產下25嬰兒 每胎最高450萬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中國籍程姓男子在泰國設立代孕公司,與台籍同夥在台提供「一條龍式代理孕母服務」,每胎收費200萬至450萬元,共有22名台籍生父委託23名泰國代理孕母產下25名人工生殖子女,全案依違反《人工生殖法》起訴。
專案小組發現,中國籍主嫌程姓男子等人在泰國設立人工生殖及代孕公司,以「UT 麗舍」及「同合新生」等名義大肆在國內網路及社群平台廣告跨國代孕業務,並分享成功案例,招攬有代孕需求之民眾,提供「一條龍式代理孕母服務」。
該集團分工極為縝密,犯罪痕跡橫跨多個國家,顧客一經介紹後,該集團即提供大量各行各業、不同學經歷之泰國籍「卵母個人資料及照片」供其於網站挑選卵母,並宣稱加價即可「指定寶寶性別」。
擇定卵母後,集團再分別安排卵母及顧客前往馬來西亞採集卵子及精子,並於當地完成體外精卵結合,受精胚胎植入另一泰國籍代理孕母子宮內孕育。
待孕母妊娠滿 9 個月後,集團安排她們來台,並由程嫌找來徐男、吳女2名台籍同夥,負責孕母在台期間之住處、產檢診所及生活照料直至生產;產下之新生兒則交集團安排DNA鑑定確認親子關係,由國人生父辦理後續出生、認領及入籍手續。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至少有22名國人生父花錢「訂製嬰兒」,委託23名泰國代理孕母,共計產下25名人工生殖子女,整套流程視客戶需求收取每胎200萬元至450萬元費用,其中還包括所謂的「包生套餐」。
專案小組今年6月4日持台中地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台中「呂○○婦產科診所」搜索,查扣代理孕母之分娩紀錄,並發現診所內數名待產孕母。
檢察官偵結後,將中國籍的程男、台籍徐男、吳女依違反人工生殖法第31條之意圖營利從事生殖細胞居間介紹罪嫌,提起公訴,另對中國籍幕後負責人劉姓男子、劉姓女子2人發布通緝,而程男目前也已離境。
台中地檢署表示,本案被告私下將生父稱為「貨主」,並允許客戶指定新生兒性別,顯示其將生命物化、漠視人性尊嚴之惡劣心態。經查獲之25名新生兒中,男嬰達21名,占比高達84%,明顯偏離自然性別比例,也反映商業化性別選擇可能造成的倫理及社會風險。
檢方將持續依法查緝違法仲介生殖細胞等犯行,防止人工生殖技術淪為牟利及「訂製生命」的工具,以維護人性尊嚴、兒童最佳利益及社會倫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