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專挪用客戶157萬元未通報 台新銀遭罰1400萬
台新銀行前理財專員日前涉嫌挪用客戶款項約157萬元,而金管會檢查一般業務時,發現台新銀行事發後,決定不向主管機關通報重大偶發案件。
且在案件處理過程中,有未確實對客戶辦理資產核對作業,沒有針對理專不當行為,深入了解發生原因及研議加強控管措施等缺失,金管會認為有礙健全經營之虞,核處台新銀行1400萬元罰鍰,併處予以糾正,停止受理新客戶辦理高資產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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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銀行前理財專員日前涉嫌挪用客戶款項約157萬元,而金管會檢查一般業務時,發現台新銀行事發後,決定不向主管機關通報重大偶發案件。
且在案件處理過程中,有未確實對客戶辦理資產核對作業,沒有針對理專不當行為,深入了解發生原因及研議加強控管措施等缺失,金管會認為有礙健全經營之虞,核處台新銀行1400萬元罰鍰,併處予以糾正,停止受理新客戶辦理高資產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