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綠能業者遭恐嚇!付400萬「敦親睦鄰費」 檢起訴村長等5人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嘉義縣東石鄉一處魚電共生工程案場驚傳遭到恐嚇,光電業者遭到地方人士陳抗,隨後一名蕭姓村長出面居中協調,安排張簡姓男子等人與業者會面,要求編列工程款5%致6%工程款作為「地方回饋金」或「敦親睦鄰費」,揚言「否則工程無法繼續進行」,業者因此同意支付400萬元回饋金。嘉義地檢署近日偵結,依恐嚇取財罪嫌,起訴蕭姓村長、張簡姓男子、王姓男子、蔡姓男子、柯姓男子等5人。
檢方調查,112年間該家光電業者在嘉義縣東石鄉推動室內型漁電共生太陽光電工程,並於該年10月間開工,工程裝置容量達1998kW,面積達1萬1616平方公尺,總預算約1億2000萬元。
未料蕭姓村長、張簡姓男子等5人竟基於恐嚇取財犯意聯絡,由王男、蔡男以及蕭姓村長、張簡男分別於112年11月前往案場工地,向工地主任及監工反映工程影響養殖戶魚塭水位,並厲聲質疑為何施工前未與地方溝通。後柯男也於同年12月前往案場反映工程產生震動及噪音,造成他與其他漁民損失,並包圍工地怪手與大型機具,張簡男還恫稱「叫你們不要做還做,信不信我會把你的車推到魚塭裡?」後更有另名男子作勢又毆打監工,致使業者被迫停止施工,導致工程延宕。
後蕭姓村長主動聯繫業者,表示願意牽線工方與地方抗爭人士協調,經公司總經理黃男同意後,雙方於一處音樂會館碰面,張簡男當場詢問是否有編列工程金額5%至6%費用回饋金「敦親睦鄰」,若無該筆款項工程就無法進行。雙方數度協調,總經理都未點頭,地方人士見狀後,遂由蔡男製作陳情書,由蕭姓村長及村民簽名後,向嘉義東石鄉公所陳情,宣稱「施工單位罔顧周邊魚塭養殖生計,任由施工人員隨意開伐」,投訴業者違法施工,持續施壓。
由於案場工程屢次因抗爭而延宕,業者不堪壓力,最終透過中間人協調,同意支付400萬元回饋金,並於113年1月交付,案場工程即未再遭受任何抗爭而 得以順利進行。全案經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及警方報請偵辦後,嘉義地檢署認定涉案5人行為已涉恐嚇取財,近日偵結,依法對5人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