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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中卻把房賣了? 建商遭控一屋二賣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12月24日01:33 • 發布於 2020年12月23日04:30

高雄一名葉小姐7年前,原本向建商買了兩戶價值一億的豪宅,後來買賣爆發糾紛,建商沒收了1500萬當違約金。官司至今仍在纏訟中,葉小姐今天出面哭訴,建商今年9月份卻已把房子賣了,說讓她一輩子的血汗錢,全沒了!但建商強調依程序完成解約,房子並非葉小姐所有,當然可以另行買賣。

陳情人葉小姐表示,「要交屋的過程我發現我被騙了,所以我告了建商詐欺跟侵占,他沒收我一輩子的積蓄1500萬,是誰能夠賺1500萬要賺多久啊,我覺得真的太可惡了這種財團。」

一想到畢生積蓄全沒了,葉小姐泣不成聲,更無法接受的是,買房官司都還在訴訟中,房子已經被賣掉!

陳情人葉小姐表示,「原本想最慘最慘就是搬進去,我覺得這個被違章被二工的房子,但是我現在完全沒有辦法搬進去了,我的房子沒有了,為什麼建商可以做這種傷天害理的事,那是我一輩子的辛苦錢。」

葉小姐指控一屋二賣的,就位在高雄農十六特定區的這棟豪宅。她說7年前建商購買兩戶、價值一億,先付了3千萬,第一次驗屋發現瑕疵要求改善,但被要求先辦貸款才能再驗屋。建商7度發函催促辦理貸款過戶,後來直接解約,還沒收1500萬當違約金。

台北市議員(國)應曉薇說,「這個9月8日還去開庭,然後從上面的記載寫9月16日移轉,就把這個房子給過戶掉了,建商你們是否可以給個解釋,你們是怎麼做到的,你們今天官司跟葉小姐還有訴訟。」

議員應曉薇質疑,雙方9月初還上法院,沒想到,沒多久後,建商就把房子給賣掉,痛批根本是一屋二賣!

台北市消保官室主任徐逢源說,「建商非常可惡甚至可恥,我這邊嚴重警告真的很可恥,一個律師代表來竟然說沒有被授權,不敢簽名丟臉,把不利於葉小姐,甚至不利於消費者的契約內容,灌注在契約裡面,誰懂這個契約啊,誰了解這個內容啊,你沒有發生糾紛怎麼會去請律師,怎麼會去請民意代表怎麼會來問我們消保官,所以這部分你建商真的要慎思。」

連消保官都動了火氣,痛批建商不負責任。但建設公司也發聲明反駁,說是葉小姐先要求不合理的賠償,是依程序完成解約,還強調雙方買賣契約早在去年4月23日就解除,並無指稱的「一屋二賣」,也對葉小姐提出刑事告訴,對諸多不實指控公司不再回應,這起買賣爭議,恐怕仍得交由司法來公斷!

(民視新聞/陳信瑋、李澤民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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