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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色男滾床「未滿14歲脆友」!大戰3回合慘了 賠30萬換緩刑

鏡報

更新於 04月25日02:51 • 發布於 04月25日02:49 • 鏡報 魏君程
基隆一名男子阿豪跟未滿14歲少女發生3次行為,遭判刑2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基隆一名男子阿豪(化名)在社群平台Threads中認識一名未滿14歲的少女,隔天阿豪就帶少女回到暖暖區的住處,並跟少女發生關係,事後少女在父親的陪同下報案,為彌補家屬,阿豪以30萬元達成調解。法院最終判阿豪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基隆一名從事長照業的男子阿豪在2025年8月20日下午,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認識一名未滿14歲的少女,經少女告知年齡,阿豪還是在隔天下午阿豪就將少女帶回暖暖區的住所,於未違反少女意願的狀況下發生3次性行為,時間從21日下午一直到22日清晨。

事後,少女在父親陪同下前往警局報案,為彌補少女家人,阿豪以新台幣30萬元達成調解,並在當庭已經支付5萬元,餘款25萬元未來將分50期、每期5千元按月給付,少女父親也同意給阿豪緩刑的機會。

法官指出,阿豪的行為已對未成年人身心發展造成不良影響,應予嚴厲譴責,但考量其後續表現與整體情狀,認為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仍屬適當,並且阿豪過去無重大前科,犯後態度尚可,且已與被害少女和解,加上被害人父親同意給予緩刑機會,最終判阿豪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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