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違法獎勵容積、掏空政治獻金!柯文哲遭重判17年理由曝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容積獎勵案及多項金流弊案遭起訴求處重刑,台北地院今(26)日宣判,柯因犯下違背職務收賄罪、公益侵占罪及背信罪,四罪併罰總計量處有期徒刑 17年,並宣告褫奪公權6年。判決書指出,柯文哲為換取財團支持,收取210萬元賄款,違法助京華城取得20%獎勵容積,不法利益逾百億元,另外還掏空政治獻金、挪用基金會公款,且犯後毫無悔意,未能正視己身錯誤之態度。
無視法治原則 為求財團支持圖利百億容積
判決書指出,柯文哲於103年至111年擔任台北市長期間,掌管北市最高行政權力,理應維護市民權益。然而,柯文哲明知容積獎勵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且會產生環境污染、交通壅塞等社會成本,竟在毫無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收受210萬元賄賂,強行給予京華城20%的容積獎勵,使財團獲取超過百億元的不法利益。法官強調,容積增加意味著生活空間受擠壓,這等同將開發成本轉嫁給全體市民承擔,柯文哲此舉完全背離了「法律保留原則」與「法治國家合法性原則」。
五鬼搬運 掏空民眾黨與基金會逾7000萬
除了京華城案,柯文哲在擔任民眾黨主席期間的金流處理亦被認定觸法,擅自將外界捐款給民眾黨的600萬元挪為己用;以商業交易為名目,掏空柯文哲與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000餘萬元;挪用眾望基金會公款達827萬餘元。法官直指柯文哲明知政治獻金具公益性質,卻將其視為私人金庫,行為極為不當。
關鍵筆記曝光 「橘子」出國與撕碎便條紙成證物
判決理由提到,檢警在搜索柯文哲辦公處所時,查獲被撕碎的便條紙筆記,經還原後發現柯親筆寫下「晶華→orange出國」等關鍵字。巧合的是,隨後被指為關鍵人物的許芷瑜(橘子)隨即於113年8月底搭機赴日。
犯後態度惡劣 法官:嚴重耗費司法資源
法官在量刑理由中特別指出,柯文哲自案發以來始終否認全部犯行,未曾正視自身錯誤,且犯罪所得至今未全數繳回。衡酌其身為首長之智識程度與工作經歷,法官認為其毫無悔意,導致司法資源嚴重浪費。
判決結果
違背職務收賄罪: 判處13年6月,褫奪公權6年。
公益侵占罪: 分別判處2年及3年6月。
背信罪: 判處2年6月。
合併執行刑期: 17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