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績法將有大變革 取消「甲乙丙丁」改分三級
40年未大修的公務人員考績法即將出現新變革!銓敘部長施能傑昨(19日)於立法院表示將重訂考績法,不再有甲乙丙丁等第,擬改為「未達良好」、「良好」、「優秀」三等,不會設比例、也明訂相關行為標準,更考慮將考績獎金修正,預計4月至5月送至考試院審議,並在本會期送進立法院審議。
大家輪流拿乙等 不能反映工作表現
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邀考試院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詢,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質詢說,公務員考績制度近40年未大修,在公務機關行之已久的慣例是中高階資深公務員可拿到甲等考績獎金,較資淺、低階公務員多是領乙等獎金,或是機關內部輪流領乙等獎金,工作表現無法反映在獎勵制度上,造成不公平。
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指出,對主管而言打考績是件困難的事,甲等比率比乙等多很多,讓大家感覺乙等好像沒被肯定,不過基本上都是稱職且表現合於預期。相關意見都有聽到,會全盤修正考績法。
施能傑說,銓敘部與考試院充分溝通,這次有點像「重訂」考績法的概念,架構會跟以前有很大不同,也就是「不會再用甲、乙、丙、丁」概念,會簡化等第,並設定條件標準,不過實際狀況會再與各機關討論,若真的做不好就是「未達良好」,其餘是「良好」,若表現更好就是「優秀」。
「未達良好」 一定要附理由
施能傑表示,若要打「未達良好」、「優秀」,都要符合法定條件標準。就人資或理論角度而言,「優秀」的比例不會比「良好」還高,但絕不會設定比例,而是核實根據法定標準評比。「未達良好」一定要附理由,且若主管平常考核時覺得下屬「未達良好」,就要先示警、溝通,因為大家都是辛苦考進政府部門,不希望隨便開除,要讓公務員知道自己的表現。
他也說,法律怎麼設計,最後執行還是在機關,如何執行順暢、務實可行才是重點。銓敘部預計下週會正式向各機關與公務員以內網問卷方式徵詢意見,若順利的話,4月到5月能把修正草案送考試院審議。
民團促簡化 區分兩級即可
對此,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表示,如果改革僅止於名稱更迭,實際上仍執著於區分個人的優劣高低,恐誘發另一波爭奪名額的內耗。民團主張應徹底實施簡化分級,效法職務評定制度,區分「良好」以及「待改善」兩級即可,並認為只有簡化分級,才能終結「菜鳥輪流打乙」的現象,讓公務體系回歸專業、職務適任性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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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質詢時說,現在等第之間考績獎金只差0.5個月,銓敘部可藉由這次機會,考慮一併調整不同等第間的獎金差距,透過拉大差距,更能激勵士氣。(責任編輯: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