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以上免健保費修法惹議 石崇良點出「2問題」應審慎討論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修正案,明定符合所得條件的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將由中央全額補助,不過行政院是否副署引發關注;對此衛福部長石崇良今(28)日表示,這次修法有兩大問題,除了可能讓真正弱勢的長者失去原有補助,也與《健保法》量能負擔的精神有所衝突,認為相關內容仍應審慎討論。
立法院會10月16日三讀修正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條文,明訂近一年綜合所得未達申報標準或綜所稅率未達20%的相對經濟弱勢長輩,由中央主管機關補助全額健保費,同時刪除原條文有關部分負擔費用或保險給付未涵蓋醫療費用無力負擔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補助等內容。
石崇良今日上午赴立法院就「衛生福利部主管116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進行報告,於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首先,修法可能忽略真正需要幫助的弱勢長者,原本老人福利法相關規定中,除了健保費,也針對健保部分負擔、健保給付未涵蓋醫療費用,以及部分中低收入戶,和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最低生活費1.5至2.5倍的長者提供補助,修法後恐將失去原本除健保費以外的補助。
第二個問題則是違反健保法精神,石崇良表示,此次修法著重在健保費的補助,而健保強調依照個人經濟能力負擔保費,並對弱勢族群提供照顧,而不是單純依照年齡或特定身分,決定是否免繳保費,因此應該更審慎討論。
編輯/賀澤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