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連署青少年就診身心科毋需家長陪同 石崇良:心理諮商可免
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建議檢討未成年人身心科就醫需家長陪同或同意的規定。對此,衛福部長石崇良今天(30日),先前衛福部心健司已做出函釋,青少年進行心理諮商時,在足以了解其自身權益下,並未強制要求家長陪同,但後續診斷、用藥則須衡量家庭支持程度並適時轉介。
有網友8月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指目前未成年人就診身心科時,許多醫療院所要求家長陪同或法定代理人同意,但部分青少年的心理困擾、憂鬱、焦慮、創傷或其他精神健康問題,可能與家庭衝突、暴力或其他家庭因素有關,導致當事人因害怕被責罰或洩露隱私而不敢尋求醫療協助,因此提案建議建立一定年齡以上青少年如16歲以上可自行接受身心科初步評估與諮詢的制度。該提案已獲5,772人附議、跨過提案門檻,權責機關須在2個月內完成具體回應。
對此,衛福部長石崇良30日下午出席活動時受訪表示,針對未成年人就醫,過往都希望有家長陪同,除了可協助提供相關完整資訊,也能讓家長知道最終診斷與後續處置所需的配合事項,尤其是現今相當強調醫病共享決策(SDM)。
不過,石崇良指出,隨著近年青少年心理健康議題受到重視,基於部分青少年希望保密,因此,衛福部心健司先前已依「心理師法」規定做出函釋,若當事人足以了解其自身權益,則進行心理諮商不一定需由家長陪同。他說:『(原音)也就是說,在心理諮商的部分,如果當事人是足以了解,我講的當事人當然就是這個青少年的部分,是足以了解這一個整個諮商的過程當中,是以他最大利益的考量情形之下來進行的話,那就不一定一定要強制的要求一定要有家長的陪伴才進行。』
石崇良強調,若青少年後續經診斷為精神疾病,需要轉介、甚至用藥,此時仍需展開良好溝通,並以當事人最大利益為考量,衡量其家庭支持程度,若支援系統不足,則應轉介社福單位,導入社會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