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說明軍購流程 強調依法推動、嚴守財政紀律
(軍聞社記者王進福臺北27日電)國防部今日召開臨時記者會,針對「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特別預算」及對美軍購相關作業流程,向外界進行完整說明。國防部表示,相關建軍與軍購作業均依敵情威脅、防衛需求及法定程序推動,確保戰力建構具備整體性、可行性與財政紀律。
戰略規劃司長黃中將指出,臺灣以守勢作戰為主,所有武器裝備籌獲均依敵情威脅、作戰需求出發,並納入25年期近程、中程及遠程聯合作戰規劃,結合五年兵力整建計畫推動。各項建案須完成作戰構想、系統分析文件及整體獲得規劃書等程序,經核定後,方能啟動建案作業與後續預算編列。
黃司長進一步說明,過去軍購案件常因時程銜接,導致美方國會知會金額與我方預算編列出現落差。為改善此一問題,國防部已修訂相關作業規定,在作戰構想文件核定後,即可提前向美方提出需求意向,使美方完成國會知會時程,能與我方預算作業相互配合,提升整體預算編製精準度。
針對外界關切軍購交裝時程,黃司長指出,軍購屬政府對政府模式,從提出需求、發價書核發、完成訂約,到實際生產與交付,均須依美方產線排程與併案生產進行,並非簽署後即可立即交裝。若因產線擠壓、技術因素或國際情勢變化影響時程,國防部亦須依法調整年度預算與執行計畫。
國防部發言人政務辦公室主任孫中將表示,在民主社會中,各項法案均可討論,國防部持續透過機密與非機密方式,向立法院及社會大眾說明軍購作業實況。由於我國軍購並非買方市場,實務上須面對產能、交期及保密等客觀限制,前期規劃未必能第一時間對外說明,但在取得共識後,國防部都會主動與社會溝通。
孫發言人強調,國防部說明相關制度與流程,並非與任何政黨對立,而是希望在符合法規與國安前提下,讓立法院與社會各界充分理解軍購與建軍的實務限制與整體考量,透過理性溝通,促進決策品質。
主計局長謝中將說明,1兆2500億元特別預算之規劃,已審慎考量《公共債務法》與《財政紀律法》相關規定,中央政府總債務仍受國內生產毛額(GDP)40.6%上限管控,並未違反財政紀律;另特別預算採取「存量管控」方式辦理,以確保整體舉債規模符合法定限制。
謝局長進一步指出,若於條例中直接明定採購數量或金額上限,未來恐因匯率、物價波動或實際執行調整而需頻繁修法,反而降低行政彈性;相關採購數量與經費配置等細部內容,較適合於後續特別預算書中具體揭露與說明。
國防部強調,特別預算涵蓋裝備籌獲、後勤支援、作戰持續能力與非紅供應鏈建構等關鍵項目,任何單一項目若遭刪減,均可能影響整體防衛作戰構想與聯合作戰體系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