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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思琪翻版!小六女淪師性奴 高中時跳海亡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0年11月11日21:30 • 發布於 2020年11月11日21:30
檢警發現,女高中生小玲(化名)曾買作家林奕含「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一書,自覺境遇雷同。(圖:取自游擊文化臉書頁)

徐姓國小老師 重判16年10月徒刑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女高中生小玲(化名)二○一八年七月間在新北市瑞芳區跳海身亡,檢警追查發現她小學六年級時遭徐姓男導師性侵,之後將徐當成男友,陸續發生二十七次性關係,因見徐以相同方式對待學妹而鬱悶分手,高中時在週記寫下人生暗淡的負面文字,接受輔導時說出上情;檢警還發覺小玲曾買作家林奕含「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一書,自覺境遇雷同,卻又覺得拖累徐遭調查;桃園地院認定徐多次與未滿十四歲女子性交猥褻,重判他十六年十月徒刑。

判決指出,四十二歲未婚徐男擔任國小老師,二○一三年向小玲示愛,小玲國小畢業前兩個月,徐在自營的補習班猥褻性侵小玲,懵懂的她以為兩人已是「男女朋友」,此後又發生二十六次性行為,直到發現學妹受徐同樣對待,黯然分手。

高中性平調查 不想揭開過往輕生

小玲十七歲讀高中時,週記上出現負面文字,校方輔導時得知她情傷,「男友」是補習班老師。輔導老師當時告知會通報為性平案件,小玲不想揭開過去,稱:「如果通報,要死給你看。」

全案調查期間,小玲對於兩人發生關係的時地與過程等指證歷歷;徐承認有男女關係,但稱「沒那麼多次」。桃園地院法官審酌徐身為老師,明知少女身心發育中仍逞私慾,犯後飾詞狡辯,未與家屬和解,惡性非輕,將他重判。

案發後徐師遭任職的國小解職,並登載於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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