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菸釀禍!亂丟菸蒂燒2店面 苗栗男遭判拘役50天
苗栗一名周姓男子於去(113)年8月22日上午7點多,騎機車到苗栗市一處民宅旁抽菸,他隨手將菸蒂丟在柱子下方,結果引燃木屑等雜物,結果起火燃燒,火勢延燒了2間店面,後續周男遭逮捕。檢方將其依涉嫌公共危險罪起訴,此案經法院審理後,法官判周男拘役50天。
苗栗男亂丟菸蒂 2店面陷火海 這起案件發生在苗栗市南苗天雲街商圈的2間店面,當時周男騎機車到店面前抽菸,亂丟菸蒂在柱子下方,沒想到引燃該處木屑、雜草等,造成大火燒了兩間店面,事後周男遭逮捕歸案,並由檢方提起公訴。
男應注意而不注意 亂丟菸蒂釀火災 此案經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周男雖然非故意,在《刑法》上處於過失犯,周男應注意而不注意釀禍,才發生火災,且依他的智識能力和社會經驗,應該要知道亂丟菸蒂,可能釀成火災,但他卻疏忽未注意,且案發地點有許多民宅和商店街,很明顯造成公共危險。
法官審酌,周男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是已確實造成他人財損,和公共危險的疑慮,且與當事受害人未達成和解,判其拘役50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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