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施暴同居前妻...這次不滿對方喝酒 持軟管打到重傷致死南檢起訴
謝姓男子與郭姓前妻離婚後仍同住,涉嫌長期對郭女施暴,今年3月竟因不滿她喝酒,持黑色軟管毆打臀、腿部約10下,之後再度施暴,造成全身多處挫傷,引發橫紋肌溶解症及急性腎臟衰竭,送醫後仍因多重器官衰竭死亡;台南地檢署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案件將由國民法官參審。
起訴書指出,均59歲的謝姓男子與郭姓女子原為夫妻,離婚後仍一起住在台南市安南區,兩個兒子均已長大成人,各自成家;謝涉嫌長期對郭女施暴,今年3月30日中午12時許,謝因不滿郭女喝酒,持黑色軟管毆打她的臀部、腿部約10下,同年4月4日下午1時許,又以不詳方式施暴。
郭因此受有雙側臀部、大腿,以及頭臉、雙肩、雙上肢、背部、腹部等多處挫傷,並因橫紋肌溶解症併發急性腎臟衰竭,4月4日下午1時44分在住處傷重昏迷失去意識;謝這時才緊張通報119,將郭女送往台南市立安南醫院救治。
郭女於4月6日上午8時32分,仍因多重器官衰竭不治死亡。案件經台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土城派出所偵辦,郭的兩名兒子也提出告訴;檢方認定,謝涉犯刑法第277條第2項前段傷害致死罪,依國民法官法及刑事訴訟法提起公訴,移審台南地院,本案將由國民法官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