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包酬謝「不會失禮數」!三峽女里長求連任涉搓圓仔湯 檢今起訴
記者黃哲民、莊智勝/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峽區一名尋求連任的里長參選人謝麗玲,為勸退挑戰者劉素君,竟涉嫌「搓圓仔湯」,向劉提出條件,表示願意補償劉已支出的競選費用,並包大紅包酬謝,希望以此勸說劉素君主動退選。新北檢接獲情資後,於9月22日持搜索票前往謝麗玲、配偶王男、某政黨全國代表大會王姓黨代表、以及三峽區公所民政課簡姓課長等4人居所及辦公室展開搜索,全案經複訊後謝火速於9月23日羈押禁見。今(20日)檢方偵結,將4人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謝麗玲為現任里長,此次參選尋求連任,在得知劉素君也有意參選里長、成為競爭對手時,謝為求順利連任,竟與丈夫林男、王姓代表、簡姓課長等4人共同基於對具有候選人資格者劉素君尋求賄賂或不正當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資格之犯意聯絡。
謝女先於3月20日於里長辦公室與政黨地方黨幹部討論里長選情時,得知王姓代表與劉素君相識,遂請託轉達請劉放棄競選,同時表示願意補償劉已經支出的競選帆布、文宣等選舉費用。王姓代表應允後,於同年3月25日於三峽一處超商與劉碰面,並轉達謝女提出的要求,然劉並未應允。
後謝女仍不放棄,改請託簡姓課長出馬,由簡姓課長找上熟識劉素君的另名翁姓現任里長,希望透過翁的勸說讓劉素君放棄競選,謝女除再次表達願意補償已支出的競選費用外,同時表示將會提供一個「數字合理」、「不會失禮數」的紅包作為酬謝。惟翁姓里長並未應允協助勸說,事後還將相關談話錄音轉知劉素君,全案因此曝光。
全案經檢調發動搜索、並火速羈押謝麗玲後,今檢方偵結,認定4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7條第1項之對於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賄賂、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罪嫌,依法將4人提起公訴。
檢方在量刑意見上指出,選舉為民主政治之基石,候選人應透過公平競爭爭取選民支持,不得以金錢或其他不正利益勸使競爭對手放棄參選。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7條第1項明文禁止以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及其他不正利益方式,約使具有候選人資格者放棄競選,以防杜俗稱「搓圓仔湯」之選舉不法行為,維護民主選舉之公平性。故本署就被告謝麗玲等4人所為本案犯行,除請法院均依法論罪,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3條第3項規定,宣告褫奪公權外,並建請法院就被告簡員假借民政課課長職務上之機會,故意違反上開法律規定之所為,依刑法第134條本文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以彰法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