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款印度進口香料農藥超標!食藥署驗出16種殘留 1400公斤全數退運銷毀
食藥署今(17)日公布邊境檢驗違規名單,共有11項違規,其中由「駱洋股份有限公司」報驗印度輸入的6批辛香料胡荽籽、馬芹籽,竟合計檢出16種農藥殘留超標,合計1400公斤違規產品全數都須在邊境退運或銷毀;駱洋股份有限公司在邊抽驗率改為100%,即逐批查驗。
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表示,這批邊境檢驗不合格品項,各有3批由輸入業者「駱洋股份有限公司」報驗的印度胡荽籽及馬芹籽,檢出多達16種農藥殘留,含量超標,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除產品須在邊境全數退運或銷毀,即起「駱洋股份有限公司」在邊境調整為逐批查驗,抽驗比例為100%。
食藥署說明,「駱洋股份有限公司」報驗的印度胡荽籽及馬芹籽,檢出殘留農藥多達16種,包含得克利介於0.07至0.16ppm、賽洛寧0.04ppm、亞滅培介於0.30至0.36ppm、亞托敏介於0.09至0.11ppm、貝芬替介於0.20至0.29ppm、可尼丁介於0.15至0.21ppm、氟尼胺介於0.22至0.30ppm、菲克利介於0.09至0.11ppm、佈飛松介於0.30至0.42ppm、賽速安介於0.09至0.11ppm、脫芬瑞介於0.12至0.14ppm、三賽唑0.05ppm、芬普尼介於0.005至0.006ppm、陶斯松介於0.37至0.47ppm、賽滅寧介於0.07至0.09ppm、愛殺松介於0.06至0.09ppm。
劉芳銘強調,依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陶斯松為不得檢出,應低於檢測方法的定量極限0.03ppm;三賽唑、愛殺松皆為不得檢出,應低於檢測方法的定量極限0.05ppm;亞滅培、亞托敏、貝芬替、氟尼胺、菲克利、佈飛松、賽速安、脫芬瑞、得克利皆以檢測方法的定量極限0.05ppm為法規容許值;賽洛寧、可尼丁、賽滅寧以檢測方法的定量極限0.03ppm為法規容許值;芬普尼以檢測方法的定量極限0.002ppm為法規容許值,這6批印度的胡荽籽及馬芹籽必須退運或銷毀。(推薦閱讀)台灣人均薪逼近5萬!這產業「領無3萬5」4000人搶做 他掀亮眼經濟下2大慘況
除了印度輸入的香辛料,自美國進口的「糙米」、日本的「抹茶粉」、肯亞的「茵陳蒿」、玻利維亞的「綠豆」也驗出農藥殘留含量不符規定。另有1批由輸入業者「綠活企業有限公司」報驗的法國核桃油,檢出銅葉綠素A0.1ppm,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此產品為非表列准用的範圍,這批法國的核桃油必須退運或銷毀,「綠活企業有限公司」在邊境改為加驗,抽驗比例20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