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考12/5登場 名額1,927名
考試院院會23日通過,今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及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第一試,將於12月5日起舉行,兩項考試合計暫定需用名額為1,927名。
考試院表示,地方特考第一試筆試訂於115年12月5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一)舉行,設台北、桃園、新竹、台中、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宜蘭、花蓮、臺東、澎湖及金門等14考區舉行,並設台北市等14錄取分發區,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離島特考第一試筆試訂於115年12月5日(星期六)至6日(星期日)在馬祖考區舉行,設連江縣錄取分發區。
此外,地方特考三等考試客家事務行政、公職社會工作師、公職獸醫師、公職建築師類科及離島特考第二試口試,分別預訂於116年4月10日(星期六)及4月11日(星期日)在臺北考區舉行。
考試院指出,這2項考試設置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如下:
一、地方特考:三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50類科共1,228名、四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45類科共675名,合計1,903名。
二、離島特考:三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12類科共15名、四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7類科共9名,合計24名。
考試院說明,為擴大取才範圍並減輕應考人應試負擔,自115年起,地方特考除公職專技類科列考2科外,其餘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各類科之應試專業科目,分別列考4科及3科;地方特考及離島特考三等考試新聞、觀光行政類科應考資格之英檢測驗成績採認年限,由現行報名期間前3年內放寬為報名期間前5年內,英檢測驗成績採認之種類,增列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BESTEP)。
考試院指出,有關這2項考試各類科需用名額情形,將公告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另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及成績計算等事項,依照各該考試規則等規定辦理。相關報考資訊,考選部將自115年8月7日起載明於應考須知,並預訂於9月8日至9月17日受理報名,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