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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局老闆涉下藥 藥師公會:將移送懲戒、最重可廢證書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12小時前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5日電)藥局老闆涉對工讀生下藥,藥師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長黃金舜今天撂重話,公會絕不包庇縱容,若查證屬實將移送懲戒;全聯會補充,最重可廢止其藥師證書,想再當藥師得重考。

新北淡水一名女大學生在淡水新春街某藥局打工,日前喝完水後頭暈、意識模糊,懷疑被下藥而報警,水中驗出管制藥品苯二氮平類。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老闆投藥畫面,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送辦。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榮譽理事長黃金舜今天接受媒體電訪表示,他第一時間已與藥師公會全聯會現任理事長林憶君討論,此事嚴重破壞藥師形象,身為專業人員,這種態度跟舉動,實在非常不應該。

「如果這個事情是確切的,公會絕對不會包庇,也不會縱容。」黃金舜強硬表示,站在公會的立場上,已決議行文給新北市藥師公會,要求針對此案做全盤了解,目前僅見媒體報導,尚需釐清事實真相。

黃金舜說明,若案件移送懲戒,需先送地方懲戒委員會,再移送至衛福部懲戒委員會,他身為衛福部懲戒委員會委員,屆時會親自表態,針對情節嚴重者,「我主張廢除他的藥師執照」。

藥師公會全聯會副秘書長李懿軒說,全聯會絕不容忍任何以藥品傷害他人的行為,絕大部分藥師對管制藥品均抱持高度專業且具法律責任,本案屬個人違法,且因案件已涉及刑事責任,已由司法介入調查,如查證案情屬實,全聯會對此案保持「毋枉毋縱」態度,支持依法追究,並由地方藥師公會移付懲戒,依「藥師法」規範,移付懲戒藥師,最重可廢除其藥師證書。

廢除藥師證書為最重懲戒處分,李懿軒說,藥師證書被廢除後,當事藥師必須重新考試才能再次取得藥師資格,懲戒委員會也可對其考試資格做出限制,第二重處分為廢除執業執照,讓此人保有藥師身分,但無法實際執業,其次,委員會也可做出勒令停業1個月至1年,對其執業權益做出限制。近年遭懲戒藥師,多數為虛報健保等相對輕微的案例,少有涉及不尊重他人身體的案件。(編輯:李亨山)11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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