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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裝修新制還沒上路,爭議就不斷?

住展

更新於 07月16日09:19 • 發布於 09月01日02:00 • 住展雜誌 MyHousing

文/吳翃毅

1996年上路的《室內裝修管理制度》,原意在維護公共安全與工程品質,近期卻因法規修改而引發業界反彈。本文爬梳各方視角,為室內裝修規範尋找一條穩定且永續的發展機制。

1996年5月29日,內政部實施《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某裝修同業公會指出,要確保建築物公共安全、提升室內工程品質與從業者專業水準,唯有納入政府管理與輔導,走上證照之路,才是可行途徑。因此又歷經了數年,才總算達成任務。

但前人努力,卻因內政部預告訂定裝修定型化契約相關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引起室內設計師群起反彈。去年11月再公告修訂版本,現今修訂後又引發裝修業者反彈。雖說政策立意良善,但欠缺完整配套,最後受害的還是消費者。

新制未公告,業界先反彈

裝修市場中,消費者和業者衝突緣於立場差異,一方要權益最大化,另一方要利潤最大化,政府制定規則,考慮的是雙方的權利義務。再者,裝修界常有資訊不對稱,容易引發不公平交易或詐騙情事,若不透過裝修定型化契約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來約束,誰會是受害者呢?

裝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源自《民法》承攬。有法律白紙黑字寫著,是保障業者的權益;同時內政部契約範本不具法律強制力,新增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把契約寫清楚說明白,對業者而言亦是必須。

只是在一切未定案前,不實資訊就四處流傳。目前新規未公告,因此並無改變申請程序及規定,也就是說,裝修要申請室裝本雖是既定規定,但「先申請審查才能開工」是假訊息。可見裝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計畫需強制納入申請室裝流程,還在研議階段,就掀起業者極大反彈。

現規申請制度已是糾紛起點

住保會申訴案中,常見業者為翻修屋主申請室內裝修,而爆發糾紛。別說能否申請到竣工,光是屋主透過鑑定得知,現場裝修與送審設計圖不符,若裝修案要符合法規,必須打掉部分工程重新送審,就讓屋主不滿。此外,近年裝修蟑螂案件不斷滋生,新制亦是為了防堵不肖業者作亂,沒想到卻引起業界反彈。

目前室內裝修申請,都是由建築師簽證負責,倘若業者有任何違反規定、偷工減料、影響建築結構,甚至發生重大災害等情事,都要由簽證建築師負起責任。其責任重大,對建築師不公平,也讓申請室內裝修成本難以降低。

善用科技優勢,迎向多方共好

523 住展專欄 作家資訊 吳翃毅

在AI時代,要讓室裝申請發揮效果,建議改為線上申請,由裝修公司提出完整設計圖後,再將建築物使用執照圖及平面配合圖、消防設備圖等相關重要設計圖說,在線上於主管機關登入申請備查。取得許可證後,下載即可進行開工,後續工程階段,由主管機關委任當地建築師實地會勘查核,以落實政府對於民眾住宅公共安全的保障。

而最後,則由裝修業者在線上提供完工照片申請竣工,佐以科技輔助,降低人力應用。如此費用有調降空間,增進民眾申請室裝意願,對政府、民眾、建築師與裝修業者,都是能達到多方共好的永續發展機制。

另外,政府的定型化契約加上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的相關規範,基於契約自由原則,也不是全然受用。契約是約定,有助於發生糾紛時作為雙方依據,但實務上仍建議透過住保履約,讓價金有保障,才是真正的重點。

人人都希望安居樂業。從住保履約數字上的成長來看,多數消費者是知道該如何預防被騙的,而裝修業者也大多尊重自己專業,彼此避免糾紛。畢竟對於消費者,裝修築的是自己的家,而業者則是付出專業獲取報酬,本就應該是彼此互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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