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催款竟翻牆闖民宅 討債3人組錢沒討到反遭判刑
新竹許女與友人陳男、黃男疑因債務糾紛,竟擅闖債務人住宅討債,遭屋主報警處理。新竹地院審理後,依侵入住宅等罪,判許女與黃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須各支付1萬元公庫;陳男則同樣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許女與陳男、黃男因與郭姓女子有債務糾紛,去年10月4日晚間9時40分許,3人一同前往郭女位於新竹縣的住家,企圖當面催討借款。
3人抵達郭女住處後按門鈴未有人應答,陳男見狀竟翻越郭女住宅1樓窗戶入內,再開門讓許女與黃男進入,3人闖入後,遭郭女妹妹發現報警,警方到場後,將3人依侵入住宅等罪嫌送辦。
法院審理時,3人皆坦承犯行,與郭姓姊妹當初報案說法一致,並有現場照片及建物所有權狀佐證。法官認為,3人屬共同正犯,雖稱為催討借款,但行為已超越法律容許範圍,侵害他人居住安寧。
法官審酌,3人具犯意聯絡與分工合作,卻未以正當手段處理爭議,顯屬不當,考量3人犯後態度尚稱良好,許女與黃男無重大前科,判許女與黃男拘役30日。緩刑2年,須各支付公庫1萬元,以資警惕;陳男雖未獲緩刑,遭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