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離奇! 哥哥假冒弟弟10多年「變身」 同居人被蒙鼓裡還生3子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06月13日09:05 • 發布於 06月13日01:06
一對兄弟竟長達10多年共用同一個名字與身分生活,法院認定兩人嚴重破壞戶籍制度與社會信賴,分別依《戶籍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記者廖雪茹攝)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新竹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一起罕見的身分冒用案件。一對兄弟竟長達10多年共用同一個名字與身分生活,其中哥哥因信用不良,長期借用弟弟的國民身分證對外經商、購車、辦理公司登記,甚至與同居伴侶生下3名子女後,仍始終以弟弟的姓名自居。法院認定兩人嚴重破壞戶籍制度與社會信賴,分別依《戶籍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

判決指出,袁姓哥哥因個人信用狀況不佳,自2016年起便取得弟弟交付的國民身分證使用,並以弟弟名義登記擔任一家國際有限公司負責人,之後持續以弟弟身分進行商業活動、車輛變更登記及日常社交往來。

令人震驚的是,哥哥不僅在商場上使用弟弟的名字,連私人生活也全面「變身」。與其共同生活超過10年的李姓女子在偵查時證稱,她一直以為枕邊人就是弟弟本人,兩人育有3名子女,孩子們也始終認為父親的真實姓名就是弟弟的名字。直到公司經營糾紛及相關訴訟陸續爆發後,她才驚覺陪伴自己多年的人其實另有身分。

法院調查發現,哥哥不但對外印製弟弟姓名的名片,並以該身分從事汽機車買賣及各項商業活動。大量車籍異動資料中,也都附有弟弟的身分證影本作為申辦文件。法官認為,這已非單純借用證件辦理個別事項,而是長期以他人身分生活、交易與建立社會關係,符合戶籍法所規範的「冒名使用」行為。

至於弟弟方面,法院認定其明知哥哥長期以自己的名字生活、工作甚至組成家庭,仍持續提供身分證件配合使用。當哥哥的同居伴侶向他索取身分證時,他也未曾揭露真相,反而放任對方誤認哥哥就是自己。法官認為,弟弟的行為正是法律所禁止的「將國民身分證交付他人供冒名使用」。

對於辯方主張這只是「借名登記」關係,法院不予採信。判決指出,借名登記通常僅涉及特定財產的名義登記,但本案哥哥是全面使用弟弟身分處理商業、交通及人際事務,甚至讓周遭所有人都誤認其真實身分,與一般借名登記有本質差異。

法官在量刑時特別指出,兩名被告長達10餘年共同維持謊言,讓伴侶與子女始終活在錯誤認知中,甚至連孩子都不知道父親的真實姓名。此種對社會與家庭關係的傷害極為嚴重,情節已屬戶籍法所欲防範行為中的重大案例,因此分別判處哥哥犯冒用身分罪、弟弟犯交付身分證供冒名使用罪,各有期徒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談颱風假衝擊醫療 北榮院長突發千字公開信:無政治考量

上報
02

團圓夜成了忌日!一家3口旅館睡同床…4月大女嬰「五官貼壁亡」

三立新聞網
03

青安3.0明拍板!未滿50歲、年收200萬以下可申請 婚育家庭再加碼

太報
04

捷運巧遇親哥「隨手拍一張」傳給爹看代價12萬! 法官揪出這貼圖:妳根本不震驚

鏡報
05

中聯油脂5批問題油下游增至1006家 食藥署公布名單一次看

上報
06

一句「有冰塊嗎?」 貴賓室主管機警救女嬰

NOWNEWS今日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