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對等貿易協定 27項農產品守住不降稅 美進口小客車降至零關稅
台、美於美東2月12日在美國華府完成「對等貿易協定」(Agreement on Reciprocal Trade, ART)簽署,除確立15%關稅不疊加、232關稅最惠國待遇外,也敲定美國小客車則降至零關稅,且美規車取消進口數量限制,還有稻米等攸關糧食安全的項目不調降關稅、15項豬肉產品進口關稅第3年調降至一半。而美牛進口堅持住「四大不變」,但開放絞肉及部分內臟進口;牛豬產品在飲食場所標示原產地不變、邊境及後市場抽驗機制也不變。
五分之一輸美對等項目豁免 占我輸美對等產品總金額3成6
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2072項輸美產品(具實績974項)可豁免對等關稅,輸美只需課最惠國待遇(MFN)稅率,占台灣輸美產品適用對等關稅總項數的20%原需要課徵對等關稅的輸美產品,未來不用再多加徵對等關稅。這2,072項輸美產品,分別來自兩類,一類是美方依行政命令提供給全球(包含我國在內)的豁免對等清單(扣除232正在調查中的項目),未來有可能因美方政策變動而調整。第二類是美方提供談判後立場一致的貿易夥伴可進一步磋商的豁免清單。經我方與美方磋商爭取後,兩類總計有1,735項產品是已載明在「台美對貿易協定」中的豁免項目,確保美方未來即使修正行政命令也不影響我國豁免。至於目前在第一類中也豁免的337項,雖未載明在協定中,但目前亦對我國豁免。
這2,072項豁免對等關稅的產品其中261項是農產品(具實績74項)其輸美金額為3.74億美元,占我輸美農產品總額42%,包括我出口主力產品如蝴蝶蘭、茶葉(紅茶、綠茶)、樹薯粉(製作珍珠奶茶中珍珠的原料),以及咖啡、火鶴、鳳梨酥、芋頭、番石榴、果汁、果醬、鳳梨、芒果、觀賞蛙等農產品。另有1,811項是工業產品(具實績900項),其輸美金額95.6億美元,占適用對等工業產品輸美金額36%,包括無線電導航設備、通訊儀器、鋰離子蓄電池等航空器零組件,以及藥品、肥料、金屬永磁鐵、輕油製品、印刷品(書籍、報章雜誌、期刊、繪本)等。
稻米及米製品、雞肉、牡蠣、蛤、鳥蛤、赤貝、大蒜、乾紅豆等攸關糧食安全的項目不調降關稅
臺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在美方要求我國全面開放市場下,我方談判團隊堅守「糧食安全」原則與美方磋商談判,確保27項主要農產品不降稅,包括「稻米及米製品、雞肉、牡蠣、蛤、鳥蛤、赤貝、大蒜(生鮮或冷藏)、乾紅豆」等攸關糧食安全的項目不調降進口關稅、維持原稅率,同時維持稻米及米製品、大蒜及乾紅豆的關稅配額(TRQ)未變動,以保障國內農業生產與糧食安全。
我方也爭取15項豬肉產品進口關稅第3年調降至一半(第3年調整至稅率6.3%-10%),31項農產品調降至特定稅率(包含鴨肉10%、鵝肉10%、鮮葡萄10%、橙及寬皮柑10%等)。
在進口工業產品部分,我方以維護「軍工韌性」為原則與美方磋商談判,確保中小貨車、數控臥式車床、機械零件(滾珠軸承、密合墊)、發電機、低壓設備連接器、電路開關、同軸電纜、控╱配電器具等20項攸關我國機電維護能力的品項僅降至特定稅率。另保健食品部分,調降稅率至10%,以嘉惠消費者多元選擇。
臺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在本次談判對美降為零關稅的進口額約83.9億美元,占我整體自美進口值21.6%,其中多數產品是我國國內自給率偏低或無生產、長期仰賴進口,或是美國產品與我國產品有市場區隔與互補,降稅對消費市場有利。臺美經貿工作小組強調,關於臺美貿易協定對美國降稅部分,依《關稅法》第100條規定,只對美國進口產品調整關稅,不會因此就需要開放給其他國家。
以科學實證管理美國牛肉進口,僅開放絞肉及部分內臟
臺美經貿工作小組指出,美方要求處理所有美國年度貿易障礙報告議題,包括必須處理長達20年的牛豬議題,以及基改食品管理、區域化防疫措施等,我方仍是以維護國人健康為最大優先考量,在科學證據基礎下,對齊國際標準及規範,堅持「四大不變」:
1.敏感品項禁令不變:僅開放絞肉及部分內臟進口,但針對國人較敏感項目(如頭骨、腦、眼睛、脊髓、機械分離肉或機械回復肉、肺臟、胰臟、脾臟、膽囊、子宮等)禁止進口。
2.原產地標示不變:包裝及散裝食品、飲食場所皆需標示肉品原產地。
3.校園採購國產不變:校園午餐維持可優先採購使用國產肉。
4.食安管理機制不變:源頭、邊境及後市場管理機制不變,持續落實每年赴美實地查核、依風險邊境查驗,以及後市場稽查抽驗等機制。
小客車降至零關稅 美規車取消進口數量限制
工業產品方面,我國對美降為零關稅項目達4885項,但是具實績品項為3,065項,進口值64.4億美元;其中,「國人關心的小客車將降至零關稅」,但保留中小貨車維持一定關稅,以確保軍工韌性。美規車則取消進口數量限制,但仍須確保合規進口,保障消費者權益。
其他對美降稅工業產品中,包含我業者所需、有助降低進口成本的品項,例如:觸媒、染顏料等化學原料,以及機械設備與零件(如減壓閥)等,將可降低我企業採購成本,驅動下游產業升級與出口擴張;也包括與我國國產品有市場區隔之進口產品,主要可能替代其他進口國,例如石墨製品、實驗用試劑、非車用密合墊等。
增進雙向投資 確立臺美高科技戰略夥伴關係
在採購方面,我國營事業基於能源安全與永續韌性,將依其所需執行原定之採購規劃,自美採購石油、天然氣、電力設備,以及另採購民航機等。按各單位規劃,自2025年至2029年,對美預計有444億美元的液化天然氣及原油採購,252億美元之電力設備、電網設備、材料、發電機、儲存設施、船用設備、製鋼設備和其他設備採購,152億美元之民用航空器及發動機採購。
供應鏈與投資合作亦為協定重點。台美雙方將建立可信賴供應鏈並深化高科技產業合作,我方並於台美投資MOU提出「台灣模式」,協助企業布局全球並吸引美商來台投資半導體、人工智慧、國防科技及次世代通訊等產業。
為深化臺美經貿戰略夥伴關係 籲請國會支持臺美經貿談判成果
臺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臺美對等貿易協定」不只為促進臺美雙方貿易平衡、建立互利互惠的經貿體系,更能進一步打造以科技創新、供應鏈韌性與經濟安全為核心的「臺美高科技戰略夥伴關係」,形塑「臺灣加美國」的供應鏈新布局,確保民主陣營的科技領先、經濟繁榮與和平穩定。
美方對我調降稅率將在完成其國內程序後於美國聯邦公報發布生效,行政院將依《條約締結法》相關規定,儘速將對等貿易協定函請立法院審議,函送同時將併送美東時間1月15日簽署的臺美投資MOU,籲請國會支持通過,為臺美經貿戰略夥伴關係開創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