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學生支薪發傳單犯法? 日本眾議員落選人因賄賂罪遭警方逮捕
日本剛剛在2月初結束的眾議院大選,如今竟爆出重大賄選醜聞。
根據《朝日新聞》報導,曾在東京第七選區(港區、澀谷區)、代表國民民主黨參選的前都議員入江伸子(63 歲),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中的「賄賂罪」,20日遭到警視廳正式逮捕,此案在媒體曝光後,隨即引起輿論譁然。
1萬日圓日薪聘學生發傳單
根據警視廳調查,入江伸子與同案被捕的社群公司社長菅原京香(25歲),以及負責管理其競選帳務的佐藤芳子(63歲),在2026年1月底至2月上旬期間,涉嫌聘用5名年齡介於10至20多歲的女大學生,擔任她的助選人員,合計共支付27萬日圓(約新台幣5.5萬元)作為薪資報酬。
調查發現,這群大學生被入江要求、執行發送傳單等選舉活動,其薪酬標準大約落在日薪1萬日圓(約新台幣2034元)上下。根據搜查二課研判,入江等人除了前述提及的5人之外,還向10多名選舉工作人員,支付至少45萬日圓(約新台幣9.15萬元)薪資。這些工作人員多為大學生,主要是社群媒體公司的實習生。
為什麼助選領錢構成「賄選」?
日本《公職選舉法》對選舉活動有極為嚴格的規定。除了特定職務(如司儀或事務員)可領取受限額度的報酬外,一般參與協助如發傳單、拜票等「選舉活動」的人員,原則上必須是義務性質,禁止支付現金報酬。
入江伸子與其夥伴,試圖透過社群公司帳戶轉帳,將款項偽裝成公司實習津貼,藉此繞過法律限制,但這些紀錄最終卻成為警方追緝的重要證據。
入江伸子過去曾任職富士電視台,並在2017至2025年連任兩屆東京都議員。她在本次眾院大選中,拿下2.1萬票、在同區6名候選人中排名第4落選。如今爆出賄選醜聞,不僅讓其政治生涯蒙上陰影,更重創標榜清新形象的國民民主黨對外形象。
警視廳目前仍擴大調查,是否還有其他選舉工作人員收取薪酬,以及候選人本人是否知情或參與。因為入江陣營的操作模式,讓日本警方懷疑,可能不是單純個別候選人的自發行為,恐怕背後存在組織操作。(推薦閱讀)日本神秘人捐贈21公斤金塊!指名大阪改善「這設施」,老舊失修一年出包近百次
日本選舉賄賂如何處罰?
根據《公職選舉法》第221條,買收者(行賄方)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萬日圓(約新台幣10.2萬元)以下罰金;被買收者(受賄方)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萬日圓以下罰金。此外,涉案候選人若被認定參與或知情,可能被褫奪公權,數年內不得參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