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涉貪出庭求緩刑 還聲請調查「機關固有文化」
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護航習翌設計承包標案及侵占公家採購的高價禮盒,新北地院認為謝女替廠商量身訂做標案且逼迫下屬護航,依圖利、洩密及侵占公有財物等罪判4年6月徒刑。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行準備程序,傳謝女和已退休的簡姓秘書室股長,兩人都認罪,但謝女聲請傳簡作證,欲證明「是否被她指使洩密?」
謝宜容也因霸凌基層公務員,全國撻伐,立法院今年6月三讀通過修正公務人員保障法,明定機關首長及一級主管經認定職場霸凌成立者,可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同案被告、北分署劉姓秘書室主任、簡姓秘書室股長、郭姓督導專員,一審各判1年4月至1年8月不等徒刑;習翌設計負責人林峯白判2年,胞弟、設計總監林峯立判1年8月;借牌給習翌投標的徐姓室內裝修業者判5月,得易科罰金。這6人緩刑2至4年,褫奪公權1至3年不等,另須向國庫各支付5至10萬元。
謝宜容涉護航裝潢業者習翌設計得標、侵占公家所採購高價禮盒,為塑造個人及北分署專屬形象,2024年所有對外活動、宣傳品形象識別與主視覺設計,統整為一公告金額以下的採購案交由習翌承包,並提前洩漏標案內容,藉此為習翌量身訂作採購案,獲得17萬餘元不法利益。
此外,謝宜容明知三節禮盒為北分署使用就業安定基金或就業保險基金預算採購,屬公用及公有財物,卻於2023年至2024年春節、端午、中秋三節,將發送剩餘的12個禮盒侵占為己用,涉侵占2萬901元公有財物。
謝宜容與昔日北分署下屬和廠商在新北地院開庭時便全部認罪,謝多次痛哭失聲,因她於偵查期間自白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且不法所得在5萬元以下,爭取緩刑。檢察官認為,謝身為主官卻未遵守法令,以致上行下效,她成一審唯一未獲緩刑的被告。
檢察官和謝宜容皆針對量刑上訴,謝女雖對檢方上訴表示「無意見」,也不爭執犯罪事實和沒收金額,但律師團都指檢方上訴無理。
法官今整理爭點,包括對謝宜容、簡姓前股長的量刑是否妥適、謝女侵占禮盒的評價是否理由未備、謝女是否符合刑法59條「情堪憫恕」條款,此外,謝女也爭取若符合刑法59條減刑,是否能給予緩刑?
謝宜容也聲請傳簡姓前股長作證,欲證明簡是否受她指使洩密,且本案認為的「惡性」部分,她的行為與「機關固有文化」是否有關?主張北分署過去都有預先和廠商接觸詢價,這是法律邊緣的便宜行事。檢察官則認為沒有傳喚簡作證的必要。
今日準備程序結束,法院定3月26日上午9時半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