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猴子日 新北動保處呼籲「五大原則」維護安全
記者林普天/新北市報導
12月14日為世界猴子日,新北市 動保處提醒民眾若於戶外遇見野生獼猴務必確實遵守「不干擾、不接觸、不餵食、不對視、保持適當距離」五大原則。
臺灣獼猴屬於一般類野生動物,民眾若獵捕將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7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9條最高處30萬元罰鍰,動保處也提醒,遇到野生動物危害不可使用捕獸鋏、山豬吊方式捕捉,這些陷阱具傷害性,也是殘忍不人道的方式,也可能傷害到人,且依據動物保護法第14-1條規定公告禁止使用這些陷阱,如查獲屬實,最高可處新台幣7萬5,000元罰鍰。另農業部已於111年9月30日公告,將臺灣獼猴列為《動物保護法》之「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動物」,非法飼養可依動保法第26條處最高25萬元罰鍰。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若民眾發現野生動物受傷、侵擾或疑似遭不當飼養,應通報1959動保專線或1999市民熱線,由專業人員到場協助,避免民眾陷入危險或觸法,共同維護人與野生動物的安全與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