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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拿自己賠給你」高雄女爭吵後墜樓亡 家屬怒告男友殺人!檢方說話了

鏡週刊

更新於 20小時前 • 發布於 20小時前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林女墜樓身亡前和同居男友發生激烈爭吵。(翻攝畫面)

高雄市鼓山區今年11月發生一起墜樓事件,死亡的25歲的林姓女子,生前和30歲的林姓同居男友疑似因為寵物的下落而大吵,甚至發生肢體衝突,林女的家屬質疑女兒是被對方逼死,憤而提告林男過失致死、傷害、恐嚇、間接殺人等罪。

綜合媒體報導,鼓山一處社區大樓上個月有一名林姓女子墜樓身亡,警方初判沒有外力介入,以輕生結案。然而家屬看了林女家中的監視器畫面後,質疑案情並不單純。

根據監視畫面,林女與同居的林男在事發當天上午於家中發生激烈口角,林男質疑他的貓被林女弄丟了,懷疑林女喝醉把貓丟下去,林女否認,林男要求把貓找回來,林女試圖把自己養了10多年的比熊犬抱離現場,但被男方拉回,甚至放話「若找不回貓,就拿妳的狗換命」,2人出手推擠,甚至互相打對方耳光,場面相當火爆。

林女喊要分手,短暫離開,期間傳訊給友人說「如果我沒出現,請幫我報警」。隨後林女又回到客廳,疑似情緒崩潰,直問對方「我拿我自己賠給你可以嗎?」隨後就直直走向陽台方向,男方雖立刻追上,但仍發生難以挽回的悲劇。

《ETtoday》報導,林女家屬透露已經委託律師遞交刑事告訴狀,直指男方明知林女情緒瀕臨崩潰,卻沒有加以安撫或阻止,導致她從陽台墜樓身亡,認為男方對死亡結果至少具有間接故意,且男方先前的暴力與恐嚇行為,涉嫌傷害及恐嚇,為防止悲劇發生涉犯過失致死罪。

家屬委任律師謝承霖表示,會先提告傷害、妨害自由、強制罪的部分,也會告過失致死或是間接殺人,若女方死亡是因為男方所惹起的行為「或許可以用過失致死去嘗試看看」。

據報,檢方對此也做出回應,對於年輕生命的逝去相當重視,收到家屬的告訴狀後將積極、慎重審視相關事證,並依法進一步偵辦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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