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公所臨時員侵占公款3百餘萬 買車買保險還出國判刑2年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11月16日04:27 • 發布於 2022年11月16日04:07

屏東縣枋山鄉公所包姓臨時員,任職期間侵占3百多萬元公款,用以還卡債、繳保費甚至買車、出國旅遊,因請產假,付款廠商到公所抱怨付款沒拿到收據東窗事發。屏東地院一審依侵占非公用私有財物罪,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應向公庫支付50萬元,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鄉鎮市公所臨時員依學經歷及工作內容敘薪,據了解,年薪約3、40餘萬元不等。包員侵占款項,約相當於10年年薪。

檢廉調查,包員2010年3月進入枋山公所擔任臨時員,後來爭取到財經課約僱缺,負責收受工程押標金、保證金,並辦理入庫與退款等業務,依規定每收到一筆款項,都需開立枋山鄉公所收據給廠商,且上簽呈繳款,於收款5日內將全數款項解繳公庫。

但其於2016年起因一時貪念,遲延開立收據給廠商,至2020年近四年間,經手82筆工程履約保證金及工程保固金共541萬餘元,都未依規定期限辦理繳庫,甚至轉存279萬餘元到個人及先生名下金融帳戶,用以償還卡債、信用貸款、繳交保險費,或把現金留存身邊,拿去付購車訂金、出國旅費等。

為填補公庫黑洞,包員以廠商陸續納交的保證金回填,2020年1月因請產假,廠商向公所抱怨之前繳交的保證金都沒開收據,導致申請退還時沒憑據,全案才爆發。枋山公所清查,包員未依時限繳庫款項達541萬餘元,東拚西湊陸續回填後,仍315萬餘元未繳庫。

檢廉偵辦時,包員坦承犯行,且繳回犯罪所得。法官認為其無犯罪前科,且已坦承犯行,一審依侵占非公用私有財物罪,處2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緩刑5年,期間應向公庫支付50萬元,並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仍可上訴。

枋山鄉公所表示,該員已離職,不願對司法案件表示意見。

秒讀要聞笑料不費力 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批李洋後道歉了!運彩公會理事長宣布退出經營 9/1繳回執照

三立新聞網
02

爸倒滿地深紅血泊喊冷...竟被要求「自己清乾淨」 隔天身亡!兄妹扯:以為火龍果汁

鏡週刊
03

ANDY出庭血淚全說了!家寧律師秀錄音檔爆「他同意送眾量級」 對造一句反殺

太報
04

醫院千金遭吊車輾斃!母淚問「女兒白死了?」法官冷回:對啊 全網炸鍋...律師查判決書揪隱情

鏡報
05

震撼國際!解放軍驚傳射飛彈「落入1地點」 外交部、陸委會不忍了

民視新聞網
06

愛女遭輾死 母求償怨「白死」法官冷回...北院說話了

自由電子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