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車禍擦撞留原地等警察?高雄警揭保命3原則避免二次追撞

勁報

更新於 10月15日01:00 • 發布於 10月15日01:00

圖/打破車禍留現場舊觀念!快速道路擦撞不移車更危險 專家傳授保命3原則

【勁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車輛發生小擦撞,留在原地等警察才安全?在快速道路上,這個觀念反而可能讓自己陷入危險!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車速快,後方駕駛發現前方異狀時,往往只剩幾秒鐘反應。若駕駛下車查看車損,原本無人受傷的小事故,可能瞬間演變成致命的二次追撞。

近期接連發生的二次追撞事故,再度提醒用路人不可輕忽快速道路的潛在風險。115年8月,國道1號苗栗三義路段發生事故後,現場又遭後方來車追撞,造成事故當事人死傷;114年11月,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也有駕駛於事故後下車查看車損,遭後方車輛撞擊而骨折;115年7月,高雄台88線大發交流道路段亦曾發生9車連環追撞。

為了降低事故風險,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提醒,若在快速道路發生「無人受傷、車輛仍可行駛」的輕微事故,務必牢記防撞3步驟。

第一步,先警示、再報案。立即開啟危險警告燈,也就是雙閃燈,並撥打110報案。

第二步,確認安全再拍照。在車流狀況允許且確保安全的情況下,迅速拍下車輛位置、所在車道、碰撞部位及周邊標誌,作為後續事故處理的參考。

第三步,拍完立即移車。依110勤務人員指示,迅速將車輛駛離快速道路,停放在安全地點,再等候警方到場處理。

警方強調,拍照是為了保留事故跡證,但人身安全永遠應擺在第一位。若現場車流密集、視線不佳,或無法安全下車,切勿勉強進入車道拍攝,更不要站在兩車之間、車頭或車尾查看車損、商談賠償。警方後續仍可透過行車紀錄器及其他跡證調查事故經過,無須為了保留現場而讓自己暴露在危險中。

若事故有人受傷或車輛無法行駛,應立即撥打110及119,並在安全許可下儘快移至護欄外或其他安全處所,切勿留在車道上走動,也不要留在車內等候。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提醒,快速道路發生輕微事故時,駕駛人務必牢記保命口訣:「先警示、快拍照、速移車;車損可以處理,安全不能重來。」

(圖片來源:高雄交通警察大隊)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生活相關文章

01

薔琵颱風逼近!週五風雨最大 紫爆區域曝光

EBC 東森新聞
02

強颱「薔琵」北轉角度決定影響程度!氣象署不排除發陸警 天氣趨勢一圖看

Newtalk
03

不撐了!梁社漢排骨炸雞腿飯等5品項悄悄漲價約5%

自由電子報
04

氣象署率先估薔琵北轉!各國預報跟進北修 鄭明典揭關鍵:改朝換代了

自由電子報
05

薔琵「降雨熱區出爐」! 週五、六最近台 最快明晚發海警

自由電子報
06

高為元躲過一劫?清大校務會議討論5小時 竟因人數不足流會

自由電子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