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佳青遭控讓兒隨行出訪 吳志中:孩子不能以公務員出席公務場合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遭控讓家人使用外館座車,還曾讓兒子以「攝影官」身份隨行出訪。外交部次長吳志中今天(6日)表示,他昨天得知此事,一切按照閣揆的指示先釐清真相再談如何處置。至於外交人員的孩子可否用公務員身份出席公務場合?吳志中說「當然不行」。
民眾黨團5日指控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曾讓美籍夫婿唐博偉(Bo Tedards)使用外館座車,還曾讓未成年兒子以「攝影官」身份隨行出訪德、法等國訪問,質疑徐佳青違反公務人員利益迴避,要求僑委會、外交部立即啟動調查,並將徐佳青停職。
外交部政務次長吳志中今天答覆民眾黨立委洪毓祥質詢時表示,沒有人向外交部檢舉此事,但民眾黨昨天召開記者會後,外交部已請駐外館釐清真相,目前等候駐外館回報結果再跟外界報告。他並表示,根據民眾黨團提供的資料,當時他也是駐法大使,所以徐佳青應該在同一時間也有到駐法代表處,並沒有所謂「攝影官」的情形發生。
吳志中今天下午到立法院接受施政總質詢前,媒體詢問,依照外交部標準,外交人員的孩子可以用公務員身份出席公務場合嗎?吳志中受訪時說「當然不行」。吳志中:『(原音)我從來沒有說過這可以,我從早上來一直在說我們在進行調查,我從來沒有照你剛才講的方向去做過說明。』
不過,吳志中說明,在僑務場合時常會有僑胞的小孩出現,所以有可能有未成年孩子出現。他指出,他無法判斷這是否是公務場合,因為他昨天才知道此事,一切按照行政院長卓榮泰的指示,先釐清真相再談如何處置。他並強調,外交部與行政院立場一致,先釐清真相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