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身別墅公寓詐騙 大馬警逮15嫌多為中國人
(中央社記者黃自強吉隆坡23日專電)馬來西亞柔佛州警方接連破獲3個詐騙集團,搜查公寓及豪華別墅等至少7處場所,逮捕15人,其中多數為中國人;社區治安關懷組織人士呼籲加強刑事究責,屋主也應留意出租住宅是否遭利用為詐騙據點。
星報(The Star)報導,警方近期展開大規模突擊行動,搜查至少7處場所,逮捕15名涉嫌操作詐騙電話中心的人士,詐騙對象鎖定中國、巴基斯坦及印度民眾。
根據警方調查,落網嫌犯分屬3個不同的詐騙集團,包括13男、2女,年齡介於20歲至40歲,涉嫌從事假投資、愛情與色情詐騙,以及外匯詐騙。
警方在第一起行動中突擊新山市3間公寓,逮捕8名中國人;第二起行動則突擊依斯干達公主城的豪華別墅,逮捕4名涉嫌從事愛情詐騙的中國人;警方另突擊新山市內公寓,逮捕3名男子,包括2名台灣人。
大馬警官指出,這批犯罪嫌疑人均透過社群媒體招募,每月報酬為馬幣3000令吉到4000令吉。所有犯嫌均未持有護照。作案據點藏身公寓與豪華別墅等住宅。
對於大馬警方接連破獲3個詐騙集團,馬來西亞社區治安關懷組織(Malaysian Community Crime Care)彭亨州分會主席辜健鈫(Daniel Khoo)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訪問表示,政府應加強打擊詐騙集團,不能僅以違反移民相關法規處罰涉案嫌疑人,應針對實際犯罪行為,援引更嚴格的法律追究責任。
他指出,若涉案者僅處罰款約馬幣3000令吉(約新台幣2萬4000元),處罰過輕,難收嚇阻之效;警方應以刑事法典第420條文(詐騙罪)調查,如判有罪確定,將判處有期徒刑1年至10年,並處鞭刑,另可處罰金。
辜健鈫擔憂,若執法力度不足,原本在緬甸、寮國等地活動的詐騙集團可能轉往馬來西亞,不僅損害國家形象,也可能影響外國遊客赴大馬意願。
他認為,在免簽入境管理方面,移民機關應加強背景審查,包括查核是否有犯罪紀錄,避免有人利用入境便利從事非法活動。
另外,詐騙集團多藏身豪華公寓或住宅,辜健鈫表示,屋主出租房屋前應了解租客背景,出租後也應持續關注實際居住及使用情況,不能只因對方願意支付高額租金,就忽略房屋用途。
他建議,屋主可每兩週了解一次房屋使用狀況,留意是否有多人聚集、大量放置電腦等異常情形。屋主如提高警覺,有助保障自身權益,避免房屋遭利用作為詐騙據點。(編輯:陳承功)115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