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誌燈數成陷阱題! 台中駕駛綠燈左轉卻挨罰 李文章坦承不盡人情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市路口紅綠燈號誌燈數不一,有民眾抱怨綠燈左轉竟收到600到1800元「未依號誌行駛」罰單,被罰得莫名奇妙;市警局長李文章說,要民眾背下燈號配置何時可轉向不盡人情,將收集外縣市在號誌下方標示轉向說明,提供交通局參考,協助民眾直覺式辨識號誌。
台中市路口除常見的紅黃綠3燈式號誌,還有4燈及5燈式號誌,但民眾怨各號誌燈號不同「看不懂」。包括市議員陳雅惠與張芬郁、謝家宜、陳淑華、陳俞融、蕭隆澤等人,今在議會質詢時,關切台中市交通號誌混亂情況;陳雅惠指出,市區不少路口號誌燈數不一,近來接獲不少民眾陳情,明明是綠燈左轉,卻慘被檢舉或警察取締,收到600到1800百元「未依號誌行駛」罰單,引發民怨。
陳雅惠指出,民眾怨不少路口紅綠燈,有的可以綠燈左轉,有的綠燈左轉卻被開單,標準不一讓民眾上路混淆「霧煞煞」,她質疑執法與號誌設計脫節,讓民眾陷入「法律陷阱」,要求警察局統一執法標準,更應盤點爭議路口並改善標示設計,避免誤罰情形發生。
台中市警局指出,去年舉發多號誌時相左轉交通違規98件,今年到4月30日舉發41件,合計139件,其中以沙鹿區屏西路與向上路口取締件數9件為最多。
警察局長李文章指出,現行規定中若是3燈式號誌,亮「圓綠燈」即可直行並左、右轉向;4燈、5燈式號誌若只亮圓綠燈,也可直行、左、右轉,但若亮「綠箭頭」燈,就只能依箭頭方向行駛。
不過,李文章也坦言,號誌確實有點複雜,他也認為要民眾記住不同號誌的遵行方式確實不易,也易因搞不清楚下誤判錯行,目前已有外縣市在號誌下方標示轉向指引,例如「綠燈亮起可直行」等提示,他認同交通號誌應朝更直覺化的設計改善,將收集各縣市作法,再提供交通局補強改善,協助民眾辨識。
此外,張芬郁另指出,號誌複雜可能導致民眾經常犯規,台中市2023年和2024年交通罰鍰收入分別是22.4億和21億,都是全台第三高,罰單愈多民怨逾高,促台中市推動交通違規簡訊通報,可以有效提醒民眾注意安全和避免違規,李文章則說,台中市已有5天內2次違規就有簡訊通知提醒,但各縣市目前陸續採行一有違規,就簡訊通知提醒,也已完成招標,預計今年9月起改成民眾只要有包括超速、闖紅燈等交通違規即會發出簡訊通知,提醒用路人注意交通規則及安全。
留言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