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魔張介宗延押2個月 高雄地院裁定理由出爐
涉嫌殺害3名70多歲老婦人的殺人魔張介宗即將羈押期滿,高雄地檢署向法院聲請延押,高雄地方法院今天(27日)召開延押庭,法官下午裁定張介宗自4月7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至於檢察官聲請禁止張介宗閱讀報紙、看電視以及收聽廣播的部分,法官認為與湮滅證據無關,予以駁回。(溫蘭魁報導)
高雄市73歲老翁張介宗涉嫌從去年11月底到今年2月初,連續殺害包括他的大嫂在內的3名70多歲老婦人之後加以分屍,再把屍塊丟進前鎮區的五號船渠,手段兇殘,警方從五號船渠到下游的高雄港25到27號碼頭搜尋了10多天,只找到楠梓趙林姓和左營張姓婦人部分屍塊,張介宗大嫂的部分則是只找到頭顱,但,3名被害人的肢體以及趙林姓和張姓婦人的頭顱至今都還沒有尋獲。
由於張介宗被羈押即將屆滿2個月,高雄地檢署因此向法院聲請延押,高雄地院今天上午召開延押庭,高雄地院表示,張介宗庭訊時否認犯行,但,根據檢警調查,可見3名被害人分別在不同時間隨同被告張介宗進入家中,不久之後,張介宗就手提袋子裝載物品出門,家中留有被害人的外套和提袋,且在被告家中測得血跡反應,而在前鎮運河周邊尋獲的屍塊,初步鑑定結果跟3名被害人相關,加上其他事證,足認為被告涉犯殺人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法官以被告張介宗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多次出門丟棄物品等行為,足認有湮滅證據之虞,認為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下午裁定張介宗自4月7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另外,檢察官也聲請禁止被告張介宗在看守所內看報紙、聽收音機和看電視等處分,法官認為,這部分須達到避免被告湮滅證據之虞為目的,且符合比例原則才可准許,但,檢察官所持的理由與湮滅證據無關,因此予以駁回。
◎《中廣新聞》提醒: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