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精卵資格與報酬、能指定對象嗎?5大QA解惑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19日電)社群網站近期常見捐精、捐卵資訊,許多人有疑問捐贈精卵是否有資格限制、能否拿報酬,以及是否可以指定給誰使用,國健署整理5大QA一次看。
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人工生殖施行結果分析報告,在民國112年總計5萬8557個人工生殖治療週期當中,有386個使用捐贈精子、3259個使用捐贈卵子。協助不孕夫妻完成生兒育女願望,捐贈精卵制度提供重要支持,然捐贈精卵涉及醫療、倫理、法律與個人權益。
想捐精、捐卵有資格限制嗎?
並非任何人有意願就能捐贈精子或卵子。國健署近期透過新聞稿說明,捐贈者必須符合男性20歲以上,未滿50歲;女性20歲以上,未滿40歲。除了年齡限制外,對捐贈者的健康狀況條件也很謹慎,必須在人工生殖機構進行檢查與評估,包含生理及心理狀況、家族病史、傳染性疾病、有礙生育健康之遺傳性疾病等。
另外,接受捐贈的夫妻一旦活產,捐贈者終身不能再次捐贈,即使捐贈的精子或卵子尚有剩餘,也必須銷毀不得繼續使用。只有在受贈夫妻進行人工生殖後未活產,沒有剩餘胚胎,受贈的精子或卵子也已經使用完畢,才能再次進行捐贈。
捐贈精卵有報酬可以拿嗎?
國健署表示,目前規定標準為完成捐卵最高得支予新台幣9萬9000元;完成捐精最高得支予8000元。建議捐贈者在進行捐贈前,應詳細瞭解該機構代受贈夫妻支予的金額及方式,以免衍生爭議。
捐贈的精子或卵子可以指定給誰使用嗎?
國健署強調,台灣對於捐贈精卵採匿名制度,捐贈者不可「指定」特定不孕夫妻使用其精子或卵子;受贈夫妻也不能要求使用特定捐贈者的精子或卵子。為了保障捐贈者與受贈夫妻的隱私,捐贈者與受贈夫妻不會得知彼此身分資訊。
捐贈精卵後反悔,能否要求返還?
國健署說明,捐贈者捐贈精卵後就不能要求返還;但若捐贈者日後經醫師診斷證實有生育功能障礙,可以請求返還「尚未被銷毀」的精子或卵子。
捐贈者和透過捐贈精卵所生子女間有「關係」嗎?
國健署表示,經夫妻雙方同意後,使用捐贈精卵進行人工生殖所生子女,視為受贈夫妻婚生子女,捐贈者與該子女間「沒有」法律親屬關係,不可用具有血緣理由,要求認祖歸宗,捐贈者無須負擔這個孩子的扶養義務,孩子也沒有這名捐贈者的繼承權。(編輯:張雅淨)115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