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賺二百萬元青農涉販毒 他辯載人去交易 法官重判11年
彰化縣邱姓男子去年多次販毒,還透過他人向台中黃姓青農購買250公克安非他命將分裝轉賣,2人落網後,黃男否認犯行,表示他僅是開車陪另一名大哥去交易毒品,且稱他務農年收入有2百萬沒必要販毒,但彰化地方法院法官認為,事證明確,將邱男判刑11 年6月,黃男也被重判11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邱男去年5月間共販毒9次給多名毒蟲,每次賣海洛因得手1千到3千元不等,共得手1萬6千元。
邱男也曾於去年4月間指示某女子用邱男手機打電話跟黃男連絡,最後和黃男談妥以11萬元買250公克安非他命,女子也和黃男約在彰化某超商前交易毒品,黃男開車到超商前空地,女子即進入黃男車內,轉交邱男買毒的11萬元給黃男,並取得安非他命。
警方則於7月初在邱男彰化住處查獲邱男持有的第一級毒品海洛因22包、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4包及依托咪酯液體8瓶、現金21萬等,事後也在黃男台中住處查獲到連絡販毒的手機及2包海洛因。
邱男坦承犯行,但黃男卻前後供詞不一,警詢和檢方偵訊時均承認原本要以12萬元賣安非他命250公克,後來被喊價11萬元成交,只有賺回成本,没有賺到利潤。但在法院審理時黃男翻供稱,他是載「六哥」去交易毒品,只是開車陪同去,並非他和邱交易。
但檢警根據邱男手機監聽譯文所示,確實有一名女子用邱男手機與黃男連絡買毒品,且當天交易時,也無法證明車內有其他人,法官認為僅是黃男卸責之詞。
黃男稱他有正當工作,除了務農,還在早餐店工作,每年農業營收200多萬元。但法官也發現他曾施用毒品,去年也被南投地方檢察署緩起訴,目前還在緩起訴期間,沒想到他竟又再犯。
法官認為邱男與黃男販毒戕害國民身心健康,並因此有滋生其他犯罪可能,且黃男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因此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兩人各判刑11 年6月、11年不等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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