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接連發生毒駕害命!逾6千人連署「嚴懲最重死刑」 法務部回應了

CTWANT

更新於 05月06日02:34 • 發布於 05月06日02:26 • 蔡斯媛
彰化一名高姓男子吸食毒品安非他命後,於4日凌晨駕駛BMW行經中華陸橋,接連撞擊一輛機車及一輛白色轎車,造成2死2傷。(圖/消防局提供)

近期毒駕案件頻傳,5月2日高雄市左營區才有48歲凌姓男子駕車衝撞4車、造成3人受傷;5月4日29歲高姓男子駕駛BMW高速衝撞2車、導致2死2傷,這也讓毒駕、酒駕再次受到熱議。先前就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嚴懲酒駕毒駕致死傷」的提案,目前已通過,法務部也回應將進一步研議。

有網友3月8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出「嚴懲酒駕毒駕致死傷:增訂2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視同蓄意謀殺」,並提出4點要求,包括提升刑度、將「過失致死」改以「殺人罪」論處、加重累犯處罰、連帶賠償責任等。

提案人認為,由於駕駛人於飲酒或吸食毒品後仍決定駕車,已具備「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之未必故意,應脫離「過失致死」範疇,改以「殺人罪」論處,因此如果酒駕、毒駕致人於死,應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致人重傷者,應處1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該提案迄今獲得6607附議,並已在4月8日通過成案,權責機關應於成案後60天內、也就是6月8日前作出回應。

對此,法務部表示,目前毒駕相關法規已經過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法在2024年12月8日,特別新增毒駕抽象危險犯之處罰類型,並多次提高刑責。以現行法規來看,單純不能安全駕駛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致重傷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如為累犯再犯,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法務部指出,針對毒駕案件是否要再進一步修法,目前已經有多位立法委員表達高度關切,未來將會廣納民各界意,審慎研議修法的可能性。

延伸閱讀

看更多CTWANT報導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白營參選人看板遭批歧視印度人 本人硬回「這句」再遭炎上

民視新聞網
02

獨家/父猝死留巨債!17歲少女休學打工養弟又還債 這校長霸氣:來唸書

三立新聞網
03

宜蘭礁溪捷絲旅「男闖女裸湯!」 門禁密碼竟「5年沒換!」

壹蘋新聞網
04

小粉紅在濟州島留言「台灣是中國的」 正妹貼心加2字笑翻數萬人!

自由電子報
05

蔡壁如宣布戰彰化!國民黨緊急回應

NOWNEWS今日新聞
06

「阿北叫我衣服脫光光」25歲女推拿遭4度襲胸、舔下體 老闆辯稱「刺激內部神經」下場慘了

鏡週刊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