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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都在看!黎智英80天大審重點一次看

太報

更新於 2023年12月21日02:06 • 發布於 2023年12月18日02:12 • 國際中心
2020年7月1日,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實施首日接受美聯社專訪。美聯社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遭香港當局依《港區國安法》起訴,在關押三年後於12月18日上午開審,預計將審理80天。76歲的黎智英目前被關在香港最高設防的赤柱監獄,於本案中被控4項罪名,其中也是香港首名被起訴「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被告,若遭定罪最高可判無期徒刑。外媒高度關注這場審判,英國《衛報》稱審判具「里程碑」式的重大意義,「全世界都在看」。

本文綜合香港《庭刊》、自由亞洲電台(RFA)、路透社等來源,整理黎智英80天大審的主要重點。

這場大審為何延宕至今?

黎智英於2020年8月被捕,本案原定2022年12月1日開審,但兩度延宕。第一次延宕是因港府堅拒黎智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歐文(Tim Owen),上訴至香港終審法院仍遭駁回後,特首李家超又針對參與國安法案件的律師資格提請中國人大釋法。人大常委2022年12月底釋法稱,沒有香港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如要參與國安案件,法院應先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否則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決定,國安委之後建議入境處處長拒發工作簽證給歐文,亦即拒絕歐文擔任黎智英的辯護律師。

第二次延宕乃因本案與香港民主派2021年初選47人案撞期。全案延遲開審超過一年,審期也由原定預計的40天增至80天,部分已認罪的《蘋果》高層將擔任控方證人出庭作證。

黎智英在本案中被控哪些罪名?

黎智英被控罪名共4項,包括1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2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1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黎智英2020年12月被捕後,被戴上手銬腰鍊送往法院出庭。路透社

被控罪名詳情如下:

本案共4名被告受審,包括黎智英,以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下稱《蘋果》三公司)。

其中黎智英與《蘋果》三公司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也是大審第一天要率先審理的罪名。

控方指,黎智英與《蘋果》三公司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在香港與《蘋果》6名高層及其他人,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

黎與《蘋果》三公司另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指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在香港與上述6人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2003年4月7日,黎智英在台灣《蘋果日報》辦公室。當時該報正在試刊期間。美聯社

黎智英單獨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首罪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在香港與反送中期間「攬炒團隊」的陳梓華、李宇軒、劉祖廸等人以及黎智英特助馬克賽門(Mark Simon),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另罪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同年12月1日,在香港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香港《蘋果》高層被捕後情況如何?

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兼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主筆兼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及前主筆楊清奇等香港《蘋果》6名高層自2021年6月起陸續被捕。

黎智英在《蘋果日報》辦公室內。資料照片

6人在2022年11月已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6人被控的「串謀刊印及發布煽動刊物罪」則獲准在法庭封存(即控方可在法官批准下重新檢控,封存沒有時限,效果等同無限期延後)。

當局已將他們未審先囚兩年多,要待黎智英案審結後再判刑。包括張劍虹及陳沛敏等將在黎智英案中擔任控方證人。控方證人還包括壹傳媒時任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以及兩名從犯證人李宇軒及陳梓華。

據了解,控方將傳喚6名主要證人,將涵蓋大部分控方案情,每人預料需時5至10天作供,另外將應辯方要求傳召18名控方證人。

本案主審法官是誰?

主審法官為三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杜麗冰、李素蘭,不設陪審團,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自2020年7月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國安法案件均由特首指定的國安法法官審理。

本案控方由香港律政司(相當於台灣法務部)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黎智英代表律師為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及大律師關文渭代表。

彭耀鴻5月曾申請將本案永久終止聆訊,理由一是目前《國安法》指定法官任命機制不透明,或使公眾認為法庭存有偏見,未能達到公平審訊;二是港府惡意阻攔黎智英選擇歐文任其法律代表是「迫害」(persecution)而非「檢控」(prosecution)。但此一申請遭三名法官駁回。

2014年12月11日,黎智英在雨傘運動期間到示威者佔領的香港政府總部前,被警方驅離。美聯社

黎智英現況如何?

黎智英2020年8月被捕後獲准保釋,同年12月底再被捕,於最高設防的赤柱監獄中單獨囚禁近三年。不過在這場大審期間為縮短交通路程,暫時移往高度設防的荔枝角收押所。

黎智英被關押期間,因參與2020年六四維園燭光晚會遭控「非法集結」等罪名成立,判刑13個月;又因香港《蘋果日報》涉嫌違反租約遭控詐欺罪成立,重判5年9個月,現有刑期已逾7年。

2023年8月4日,黎智英在香港最高設防的赤柱監獄進行每天50分鐘的戶外活動。美聯社

《金融時報》引述消息人士指,黎智英在獄中精神狀況不錯。美聯社7月間曾拍到黎智英在獄中放封的情況,過去有「肥佬黎」之稱的他明顯消瘦不少。

黎智英兒子黎崇恩長期為營救父親奔走,他日前向外媒表示,這場審判是政府指派的法官,「毫無公平可言」,「很明顯只是一場審判秀」。

本案受到怎樣的國際聲援?

黎智英擁有英國籍,英國外交大臣卡麥隆(David Cameron)17日發聲明,呼籲港府立即終結審判並釋放黎智英。美國國務院當天亦發聲明聲援黎智英。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也發表主席聲明,譴責香港當局針對黎智英的審判是政治迫害。

黎智英之子黎崇恩日前獲英國外交大臣卡麥隆會見,他呼籲英國政府協助黎智英和香港民主人士。翻攝X平台

此前,歐洲議會已於6月通過決議,敦促港府釋放黎智英及其他因《國安法》遭關押的民主人士。

駐港外國使節、商界人士、法律學者都將密切關注此次審判。路透社指出,本案將成為新的外交熱點,也是中國2020年在港實施《國安法》後,對香港司法獨立和自由的重大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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