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違者最重罰200萬! 中選會:選舉民調應載明資訊

華視新聞

更新於 2023年11月02日09:04 • 發布於 2023年11月02日08:56 • 華視
圖/中選會

有關選舉公告後發布選舉民意調查資料一事,中央選舉委員會今(2)日提醒國人,記得停、看、聽,以免觸法。各類候選人或選舉民意調查資料,應依規定載明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違反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鍰;若為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則處罰2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表示,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所為之意見表達,予以彙計並公開,即屬總統選罷法、公職選罷法所指之民意調查資料,於發布或報導時,都應該依兩選罷法規定載明應載事項,且於投票日前10日至投票時間截止前,則不得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中選會說明,這是過往以來選舉之既有規定,而非網傳新規定,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2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自選舉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票日10日前所為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民意調查資料之發布,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

未載明前開應載事項及其他各式具民意調查外觀之選舉資料,於前開期間,均不得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違反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鍰;若為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則加重處罰新台幣2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鍰。

明年1/3起禁發布候選人或選舉民調 違者最重罰百萬

中選會也提醒,自113年1月3日0時起,則不能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違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且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還會加重處罰。

點我看更多華視新聞>>>

【延伸閱讀】
◆ 李克強告別式 習近平夫婦出席胡錦濤送花圈
◆ 正副總統連署書11/2截止 中選會:郵寄、快遞不予受理

加入華視LINE好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台南女高生放學險遭擄 警傍晚持拘票逮嫌

台視
02

獨家/林秉樞獄中慘況曝!躺血漬排泄物堆險死 監院重拳糾正矯正署:戒護醫療「螺絲掉滿地」

鏡報
03

白沙屯媽祖進香突倒地!義消冠軍接力救回 51歲男撐8天仍不治

三立新聞網
04

出國誤停鄰居車位18天!女挨罰27.5萬…台中豪宅社區「天價罰款」惹議

三立新聞網
05

徐瑞希退黨遭除名提告一審勝訴保資格 民眾黨:結果難理解研議上訴

太報
06

高雄8歲女童超商買糖竟被摸臀!36歲男辯稱掏零錢時誤觸

聯合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1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