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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180度大轉彎!仙塔律師洗錢、洩密「全認了」 願繳回律師費拚減刑

鏡報

更新於 1小時前 • 發布於 1小時前 • 鏡報 馮茵
仙塔律師出庭全認罪。讀者提供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涉嫌幫助詐騙集團銷贓、洩露偵查秘密,遭北檢起訴求刑1年,台北地方法院9日再度傳喚出庭,仙塔律師更換辯護律師後改口認罪,還撤回先前聲請的證據調查。

台北地院先前開過2次準備程序庭,李宜諪均採不認罪態度,第2次開庭更指控檢察官在偵訊期間沒有具體詳述設犯法條,只有提告涉犯《洗錢防制法》第2條一至三款,因此筆錄無證據能力。

李宜諪還質疑偵訊檢察官曾「疲勞訊問」,豈料她的說法卻被公訴檢察官打臉,稱李女從拘提到訊問大部分都是日間,從警詢到偵訊間有休息,過程中她並無表現出身體不適,應無所謂疲勞訊問的問題。此外,李宜諪還聲請傳喚吳景欽、陳進財和林鈺雄3位法律學者做法律鑑定,探討李女行為是否在憲法第16條保障的自由溝通權範圍內。

時隔數日,北院今日再度開庭,李宜諪除了更換委任律師,訴訟方向也大轉彎,對於洗錢、洩密等罪全數認罪。

李宜諪的辯護律師在庭上提出三點主張,首先指出,洗錢防制法第2條第1款的「隱匿或掩飾犯罪所得」與第2款的「妨礙國家對犯罪所得的調查與沒收」在法理上屬於性質互斥,依照法律構造,被告不可能同時構成兩款。

其次,辯方強調李宜諪已坦承犯行,且因洗錢或洩密獲得的僅是律師費,現階段她也願意將該筆金額繳回,盼法院在量刑時能斟酌減輕。最後,辯方解釋,李宜諪當時會與自稱熟識吳芳儀的陳永山接觸,是基於辯護策略的考量,才會意外洩漏訊息,並非出於妨礙偵查的意圖,如今也願意接受檢方的指認。

此外,李宜諪今日也主動撤回先前聲請的所有證據,包括偵訊筆錄、證人傳喚,以及先前提出希望法院從「法界大老」林鈺雄、林俊益、陳運財三人中擇一進行法律鑑定的申請。

庭訊結束後,媒體追問她為何放棄所有證據調查時,李宜諪僅簡短表示:「法律見解的部分,就尊重法院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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