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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滿13歲普發1萬家長不可代領 正反意見熱議

客家電視

更新於 11月06日07:31 • 發布於 11月05日04:51 • 鄭焄妤 林敬祐 臺北

普發一萬現金,今天(5日)開始採分流登記,不過依照財政部規定,只要年滿13歲以上未成年者,擁有個人金融帳號,家長就不可幫忙代領,有些民眾認為,此舉尊重孩子財務自主權,有人卻覺得相當不便,在網路上引發熱議。

全民普發現金一萬元,今天(5日)起接連5天,開放線上分流登記,但除了網路登記,還能到ATM或郵局領取現金,領到這筆錢民眾打算怎麼用呢。

高中生 龔同學:「我現在沒有郵局的帳戶,所以這筆錢可能會給爸爸保管。」

高中生 劉同學:「很開心,然後想買自己的球鞋和衣服。」

一萬塊該怎麼花,連高中生都已經做好打算,但依照財政部規定,未滿7歲孩童,要由父母或監護人代領,7歲以上未滿13歲,可由父母、監護人代領,或是以孩童帳戶、提款卡領,13歲以上必須由孩童自己領,除非未擁有金融機構帳戶,才能委託他人到郵局代領,許多網友湧進財政部臉書留言,表示未滿7歲孩童由父母代領,之後還要領出來給小孩,或是13歲以上青少年沒有帳戶的話,爸媽還要請假跑一趟郵局領取,覺得十分擾民,也有父母擔心孩子有這筆錢,在校園被霸凌勒索的風險可能會增加。

家長 莊小姐:「就是因為一萬塊金額滿大的,不太可能說買文具或玩具,應該會說,你想要學習什麼才藝呀,那我們可能試試,可以這筆錢來試試看。」

家長 吳先生:「如果存到他(孩子)帳戶的,就是不會再拿出來用,就是留給他自己以後自己用,可能等他大一點了,有理財觀念或什麼之類的,才會交給他去運用。」

對於網友質疑,財政部解釋以13歲為年齡分界,是參考民法規定,認為未滿7歲孩童無行為能力,因此交由父母代領,7歲到13歲的孩子已具基本判斷能力,因此可由父母代領也可自己領取,13歲以上已能獨立處理金融事務,則可自行領取,對此律師也提出見解。

律師 張睿紘:「民法上面7到18歲,都是屬於什麼?限制行為能力人。所以其實基本上,乾脆作法就是7到18歲不要雙標,家長可以一起幫忙代領的話呢,或許會更有彈性,也會更符合呢,大家的一個需求。」

普發一萬元成為全民小確幸,不過這筆錢該如何領取如何花用,家長也要和孩子多溝通多討論,以免傷了家庭和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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