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榮總爆無照廠商動刀 衛生局:涉「密醫行為」移請中檢偵辦
有媒體報導,台中榮總3名醫師遭爆放任無照醫材廠商進開刀房執刀手術,自己一旁納涼觀看,時間超過3年。對此,衛生局在今晚說明,因「密醫行為」涉及違反醫師法刑事責任,衛生局今日已派員前往稽查,並彙整相關情資,將全案移請台中地檢署偵辦。
CTWANT報導,台中榮總有3名醫師遭爆料竟放任無醫護人員執照的醫材廠商進入手術房內,甚至直接手術執刀,醫師則在一旁插手納涼,「觀看」廠商進行內視鏡手術,讓無照廠商執刀至少3年以上,粗估受影響至少180名病人。
台中榮總今天下午發布二點聲明表示,一、台中榮總明文規定嚴禁任何非醫療人員從事醫療行為。根據台中榮總手術室門禁管制作業指導書規範,廠商經申請核准可至手術室,但不得碰觸病人或從事任何醫療行為,不可翻閱相關病歷及使用電腦點閱病人資料,或干擾其他科室醫師手術進行;二、有關媒體報導,本院已成立專案小組,釐清真相,並配合台中市衛生局現場稽查,依法辦理。
衛生局說明,今日因部分醫師手術或外院門診未能即時查訪,衛生局將另行約談,後續也將彙整相關人員陳述及事證,依醫師法及醫療法規定處辦。
衛生局強調,目前正全力釐清相關事證,若查證屬實將依法嚴辦。醫療行為須由具合法醫師資格者依法執行,任何未具資格人員從事醫療行為,皆屬違法,絕不容許。依醫師法規定,未具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50萬元以下罰金;另若醫院容留密醫,依醫療法最高可處5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可處停業或廢止開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