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颱風警戒期 台南1出港漁船遭開首張舉發單、可罰5至25萬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鳳凰颱風來襲期間,台南市政府於11月10日下午5時30分公告禁制令宣布漁船只進不出,惟將軍籍漁船仍執意出港,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一一岸巡隊安平商港安檢所為確保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於告知相關法規後,依法開立舉發單,是本次颱風期間首起違反禁制令案件。後續岸巡隊將函送台南市府裁罰。
台南安平商港安檢所於昨(10)日下午6時35分許受理該漁船出港申報時,船長表示將前往外海回收漁具。隨即由該所所長向船長宣導禁制令內容及相關法令,明確告知若出港將觸犯《災害防救法》之規定。該漁船仍於下午6時48分執意出港,安檢人員即依法開立舉發單,後續函送台南市府裁罰,可裁罰5萬元以上至25萬元以下台幣罰鍰。
第一一岸巡隊呼籲,颱風期間海象惡劣,政府發布禁制令旨在維護漁民及船舶安全,海巡單位將持續加強港區巡查及勸導,對違規出港行為依法嚴辦,確保港區及海上作業安全,共同防杜災害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