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災後勞工清理家園可請假 勞動部籲雇主體諒並協助復原
勞工請假重建家園,雇主支持共度難關。(圖/勞動部提供)
樺加沙颱風重創花蓮地區,造成多處災情,許多勞工忙於重建與清理家園。勞動部提醒,受災勞工如需整理住家,可依《勞工請假規則》向雇主請事假,一年最多可請十四日;也可與雇主協商排定特別休假,雇主不得拒絕或因此影響全勤獎金。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若勞工的家庭成員在災害後有照顧需求,得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請「家庭照顧假」,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每年最長七日。雇主不得因勞工請家庭照顧假而視為缺勤,或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亦不得為任何不利處分。此規定旨在確保受災家庭能獲得適度的照護與喘息時間。
勞動部指出,天然災害具突發性,對民眾生活及工作造成衝擊。若勞工依法可請的事假或家庭照顧假已用罄,但仍需進行家園清理或照顧家人,雇主應秉持體諒與照扶原則,與勞工協商提供優於法令的彈性方案,例如延長事假、家庭照顧假,或核准留職停薪等措施,協助勞工順利度過難關、儘快恢復生活。
勞動部強調,保障勞工的出勤權益與生活穩定,是災後重建的重要一環。呼籲各事業單位主動關懷員工處境,兼顧企業營運與員工需求,共同展現社會互助精神。
如有關於天然災害期間勞工出勤、請假或權益等疑義,可至勞動部官網「天然災害勞工出勤權益專區」(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166/28218/28230/lpsimplelist
)查詢,或撥打「1955勞工諮詢專線」洽詢。勞動部也呼籲,公私部門應攜手協力,讓災後復原之路更穩健,讓勞工安心、家庭放心。
1111人力銀行策略長劉政宏表示,面對天災帶來的突發狀況,企業展現彈性與同理心是穩定人力的關鍵。他指出,許多受災勞工在災後不僅要面對生活重建,也承受心理壓力,若企業能主動提供彈性請假、心理支持或臨時補助,將有助於員工更快恢復工作狀態,形成正向循環。他呼籲企業主,在災後應以「以人為本」為核心,兼顧營運與照顧,讓勞工感受到被支持與尊重,這才是長遠的人力永續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