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慣犯遭押瞎扯「回東勢種水果」求交保 遭法官打臉駁回
台中市朱姓男子有多次酒駕前科,去年底才出監,卻無視多次前科,又酒駕上路,被查獲時,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81毫克,檢方以有再犯之虞,向台中地院聲押獲准,朱男近日聲請交保,主張「回家安排果園事務,聯繫兄長返台照顧年邁母親」,台中地院審認,朱男雖自稱深感悔悟,卻不斷以手術未復健為由,圖謀卸責,認定涉犯公共危險罪嫌重大,駁回具保停止羈押聲請。
檢警調查,朱男過去已有多次觸犯公共危險罪前科,前案在2025年10月15日執行完畢出監,卻未記取教訓,出獄不滿一年內又重蹈覆轍。案發當日朱男酒後執意駕車上路,經依法實施酒測,測得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81毫克。
朱男罔顧法紀的酒駕行為,對道路交通與公共安全產生極大危害。檢方偵結後認定事證明確,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罪嫌將他起訴。
台中地院法官審酌,朱男雖坦承犯行使案件改行簡式審判程序,並在2026年9月8日言詞辯論終結,但他屢次酒駕,足認具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為維護社會大眾安全,依比例原則認定有羈押必要,從今年8月19日起裁定羈押3個月。
朱男在羈押期間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主張2026年5月接受左腳人工髖關節置換手術,術後未復健導致痛苦難耐且行動不便。他更打親情牌,以81歲老母需人照顧為由,盼以3萬元交保回東勢地區種植水果,安排果園事務。
法官指出,看守所內配置專業醫師足以提供醫療追蹤,必要時可戒護就醫,朱男病況不符「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要件。其家庭與經濟困難也不足以動搖,對其具反覆犯罪危險性的判斷,駁回具保聲請。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