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悍女狠甩律師巴掌...7罪已重判 大鬧法院遭告發...官司又多一件
中和狠甩巴掌,已遭7罪判刑1年至1年6月不等,部分已確定尚未定應執行刑;她今年2月又在法庭上大鬧、嗆要殺律師,經法官告發後,台中地檢署再依違反維持法庭秩序命令罪嫌起訴她。
全案源於,林女和弟弟爭產,對方提告民事財產分割訴訟,台中地院、台中高分院開庭期間,林女朝弟弟前後委任的3名女律師辱罵、飆三字經,還當庭作勢賞巴掌甚至追打、扯髮及潑不明液體,法院已依傷害、恐嚇罪2罪,判她1年2月、1年,全案已確定。
林女恐嚇、攻擊3名女律師案件開庭期間,時任中律公會理事長吳中和、秘書長侯珮琪今年2月10日到庭旁聽,林以被告身分出庭,卻要求2人自報身分,並誤認他們是記者,當眾違規在法庭內朝2人拍照,甚至揚言要殺了他們。
吳中和當時說,法官僅柔性勸導林女,當庭消極不作為,林女在法庭恐嚇要殺人,庭訊後仍然自由離開法院,更感嘆在公開審理制度下,任何人都可以自由旁聽,法院卻一再讓一個被告反覆在法庭內公開嗆要殺律師的人,難道不是嚴重破壞人民對司法的信賴與尊敬嗎?
法官態度消極引爆律師界不滿,3月17日再開庭時,有20多位律師披上白袍到場聲援,未料林女變本加厲,直接在法院走廊朝吳中和狠甩一巴掌,並持續爆粗口、咆哮,現場法警不以現行犯逮捕、法官改採不公開審理,中院消極態度再度引起軒然大波。
林女打吳中和後持續在網路朝律師死亡威脅,遭檢方收押、起訴,中院一審再依3個恐嚇罪、1個個資法及1個傷害罪,5罪判她1年1月至1年6月不等,目前上訴二審中。
針對林女2月10日行為,中院事後予以告發;中檢起訴指出,林不滿他人旁聽,質問旁聽者身分,審判長吳欣哲曉諭旁聽人無義務向她表明身分,命令林女勿干擾他人旁聽權利以維持法庭秩序,林仍持續對旁聽人叫囂、大聲表達不滿,吳欣哲再度制止無效,還反稱「法庭沒有秩序。」
檢方訊時,林女全程保持緘默,但有中院開庭筆錄、錄音等可佐證,檢方偵結依違反法院組織法違反維持法庭秩序命令罪嫌起訴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