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領隊免具高中畢業證書 觀光署修法擴大延攬人力
記者周湘芸/台北報導
為擴大延攬觀光人才,觀光署修正「導遊人員管理規則」及「領隊人員管理規則」,明定大專院校在學或肄業生、五年制專科學生等皆可參加評量測驗,不一定要具備高中畢業證書。
根據觀光署統計,截至今年9月全台導遊人數共有4萬9345人,以華語3萬6545人取得執照最多,其次為英語8239人,日語也有4347人;全台領隊人數則有7萬4724人,以英語4萬0141人最多,其次為華語2萬7805人,日語也有7523人。
觀光署修正「導遊人員管理規則」及「領隊人員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因應現行多元入學管道暢通,考量部分應考人是以同等學力方式進入大專校院就讀,未必持有高中以上學校畢業證書,為擴大延攬觀光人才,明定公私立大專院校在學或肄業生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上在學生皆可報名參加評量測驗,不一定要具備高中畢業證書。
針對國外學歷認定,為避免應考人因往返國內外辦理譯本驗證或認證的繁瑣程序,延誤報名時效,此次修法免除中文譯本須經驗證或認證要求。
另外,因應導遊人員執業所需的業界實務知識時有變動,為滿足旅遊市場用人需求,並使辦訓機關、團體行政資源有效彈性運用,落實選訓合一精神,參加職前訓練資格保留年限原為3年整,修法後統一更改為評量測驗成績公布日起算滿3年的6月3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