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精進飛官留任機制 規劃72名資深飛官延役至58歲
記者王子昌/臺北報導
國防部長顧立雄今(12)日在立法院表示,飛行人力為國軍空中防衛作戰核心戰力,面對敵情威脅及民航產業爭才挑戰,國防部持續精進飛行人員留任機制,已規劃留任72名具備豐富經驗的中、上校飛行軍官,依個人意願延長服役至58歲,持續投入戰備與訓練工作,期能留用資深飛行人才,穩固國軍空防戰力。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日邀請顧部長實施「國軍飛行人員離退及補充現況與留任機制作為」專案報告,並備質詢。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次長王智輝中將報告時指出,空軍因應新式戰機接裝任務,已調增飛行人員編制,目前飛行人力編現比為87.8%。惟飛行人員培養耗時,加上民航業擴大徵才,部分資深飛官於基本役期屆滿或服役滿20年後選擇轉業;依現行規定,中校及上校最大服役年限分別為26年及30年,相較民航機師可執業至65歲,資深飛行人才留用面臨挑戰。
為提升飛官續服意願,國防部持續完善福利待遇,現行空勤加給及增支加成為3萬6900元至8萬6400元,符合資格的飛行軍官每年可領取72萬至144萬元續服獎助金;另自今年7月1日起,飛行部隊飛行作戰人員可每月支領1萬2000元第一類戰鬥部隊加給。此外,國軍透過軍校正期班及飛行常備軍官班培育人才,並自110年起計畫性調增F-16新機飛行人力儲訓,持續充實飛行戰力。
國防部表示,已完成「空軍專責飛行軍官運用作法」,並於9月4日呈報行政院審議,規劃採專案增編員額及延長服役方式,留任服役滿14年以上、具備高資格及豐富經驗的中、上校飛官,保留原階級並延長服役至58歲,不受現行最大服役年限限制,持續給予相關空勤待遇及續服獎助金,配置於各作戰隊、專(座)機等部隊,執行戰備與訓練任務,藉由完善留任制度,確保飛行戰力有效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