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修法納管網路叫車平台 計程車開放一車多車隊
隨著網路叫車服務日益普及,交通部今(22)日預告修正「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部分條文草案,未來網路叫車平台須納入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管理,並於修法後1年內取得營業執照,以強化平台責任及保障乘客權益。此外,交通部也將放寬現行「一車只能加入一個車隊」的限制,開放計程車駕駛同時加入多個車隊,增加接單機會,並加強違規駕駛管理,並同步強化駕駛管理及行車安全。
交通部表示,隨著民眾透過網路平台預約計程車的需求增加,相關平台的營運責任及管理機制有必要進一步明確。依草案規劃,凡接受委託、透過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計程車派遣服務的業者,都將納入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管理,除須維持服務品質,也須提供駕駛專業訓練、確認第三人責任險投保情形,並建立消費爭議處理機制,以釐清平台、駕駛與乘客之間的權責。
在乘客權益保障方面,草案要求網路預約叫車服務應充分揭露車輛及駕駛資訊,業者確認派遣載客後,除有正當理由外,不得任意終止服務,以降低乘客遭取消派車的情況。
此外,派遣業者向駕駛收取的服務費,須經公路主管機關同意後才能實施;業者也須在營業計畫書中載明系統中斷應變機制,以及個人資料與資訊安全維護計畫,提升服務穩定性及資訊安全。
另一項修法重點是放寬「一車多車隊」限制。交通部指出,考量計程車派遣服務逐漸朝數位化及多元化發展,未來將開放同一輛計程車同時委託一家以上的派遣業者,讓駕駛能透過不同車隊增加接單機會,提升營運彈性。
為避免多車隊制度造成服務責任歸屬不明,草案也要求保存相關派遣資訊及營運紀錄,以利追蹤服務情形、釐清業者間的權責,降低消費爭議。
為兼顧接單彈性與行車安全,草案也同步強化駕駛管理。派遣業者每半年須提供駕駛至少3小時的行車安全及服務品質訓練,並可透過跨車隊聯合辦理或相互採認訓練時數,提升訓練資源運用效率。若駕駛在半年內發生重大交通違規達2次,業者須召回駕駛接受安全講習,完成後才能繼續接受派遣。
此外,為保障駕駛權益,派遣業者須建立獨立申訴機制,針對停權、終止契約等不利處分提供申訴管道,讓駕駛有機會反映相關爭議。交通部表示,草案預告期間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並檢視相關規範及實務執行需求,再依程序推動後續法制作業。本次修法旨在增加駕駛接單彈性、明確平台營運責任,並兼顧乘客權益、行車安全及計程車產業的長期發展。
圖/ 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