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府染疫死亡慰問金早中央3個月停發 議員抨擊草率收尾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衛福部發放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確診死亡10萬元慰問金及關懷金到昨天(19日)截止,但彰化縣府比中央提早3個多月已在今年1月1日停發,縣議員賴清美今抨擊縣府,草率收尾,作法欠周延。
對此,社會處長王蘭心表示,經費全來自民間捐款,共發出8000多萬元,停發時間點跟選舉無關,縣府也不知道衛福部何時停發,社會處是基於去年底疫情趨緩,確診死亡個案數明顯下降,且外縣市陸續停放慰問金,通盤考量決定停發,今年起確診死亡的個案、家境清寒者,改由社會處急難救助和喪葬補助管道給予協助。
縣議會今開臨時會,賴清美關心縣府發放確診死亡慰問金情況,她說,疫情嚴峻時,中央和地方同時都發放10萬元喪葬慰問金給染疫確診死亡的家屬,去年確診死亡者的家屬,同時領到中央和地方發給的慰問金共20萬元,今年確診死亡只能領到衛福部10萬元慰問金,都是染疫離世「晚走者」的家屬能領得錢少,縣府未與中央同步,「一國兩制」惹議。
賴清美說,縣府10萬元慰問金發放到去年12月31日止,剛好選舉結束,停發時間點很難不讓人聯想跟選舉結束有關?是否應補發今年1月1日到3月19日確診往生的慰問金,符合公平原則。
衛生局長葉彥伯指出,中央政策上路初期審核嚴格,作業時間長,不是出示死亡證明就能快速領到,須經專家審核,社會處基於人道關懷,採從寬認定,只要死亡證明書主因載明染疫確診死亡即發給10萬元慰問金,因此當時有不少確診死亡的家屬,領到縣府10萬元慰問金、領不到中央,後來中央全面放寬認定,只要搓鼻孔驗出陽性,即使死後搓驗出陽性都會發給慰問金。
葉彥伯強調,中央和地方都是希望減輕家屬處理後事的壓力和負擔,出發點都是善意,並非每個縣市都有額外發放慰問金,彰化縣停發時間點是疫情趨緩,確診死亡已經掉到個位數字才喊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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