犀牛角粉每兩50萬元!癌末男花480萬仍病逝 中藥行母子判刑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市65歲1名何姓民眾罹患惡性腫瘤,在朋友介紹下到沙鹿區1家中藥行以每兩50萬元購買犀牛角粉食用,2年共花費480多萬元,但最後仍病逝,家屬氣得向台中市政府檢舉,犀牛角粉經送驗,證實為瀕臨絕種保育類動物印度犀牛。台中地院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分別將經營中藥行的林姓婦人及其蔡姓兒子判刑7月及8月,均緩刑2年。
檢警調查,65歲的何姓男子罹患惡性腫瘤,聽說服用犀牛角粉可以抑制惡性腫瘤,於是在朋友介紹下,2021年5月起前往台中市沙鹿區一家中藥行,6度向蔡姓負責人(47歲)及其母親林婦(74歲)購買犀牛角粉食用,前後共花費48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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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何男花了大錢卻不見療效,最後仍於2023年4月因惡性腫瘤病逝。家屬不甘心,拿著剩下的犀牛角粉82.8公克及當初何男購買時拍下的影片,向台中市政府檢舉,經DNA鑑定結果確認為「印度犀牛」,屬我國公告名錄第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會同台中市農業局、衛生局、林業署台中分署等單位前往該中藥行搜索,雖未發現犀牛角等違法藥材,但母子倆均坦承該犀牛角是上一代就留下來,已全部磨成粉出售。
檢察官查出林婦負責向何男兜售犀牛角粉,並開價每兩50萬元,蔡男則負責將印度犀牛角研磨成粉並裝罐賣給何男,林婦向何男取得付款支票後,即用來支付蔡男的購屋貸款及中藥行貨款。
台中地院法院審理後,認定林婦、蔡男觸犯非法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罪共6罪,均各處7月徒刑,應執行8月徒刑、,緩刑2年,並各應向公庫支付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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