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波閃兵藝人唐禹哲、廖人帥等15被告全認罪 可望附條件獲宣告緩刑
【記者張欽/新北報導】新北地院審理藝人閃兵案,今(16日)就波起訴的(15日)天第四波偵結的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及9藝人、5素人等15名被告,以及1自首後重新入伍的素人首度開準備庭,除陳志明外,所有被告役男都是自首,且都積極配合調查,犯後態度良好,檢方也建請法院宣告緩刑,今天開庭,因陳志明等所有被告也都認罪,被告役男也都並請求緩刑,法官因此諭知全案改簡式審判程序,7月29日開庭審理並辯論終結。
新北檢今年4月15日第4波起訴的閃兵名單,包括藝人阿達(本名昌璟翔)、Energy前團員唐振剛,前Circus成員廖人帥、唐禹哲(本名阮霆鈞)、李唯楓、邱昊奇(本名邱孝尊)、鄒翰昇(本名鄒宗翰)、楊子鋒(本名楊景涵)、中華民國霹靂舞委員會主委李奕釜等9人,其餘則為吳姓、邱姓、楊姓、榮姓、廖姓、魏姓素人役男,據了解,他們涉嫌花費10萬元至30萬元不等請閃兵集團協助逃避服役。
了解,廖人帥、阿達、李唯楓、邱昱奇4人,還是在閃兵學長陳大天、坤達勸說下出面自首,被檢察官認定為主動自首,檢察官認為其等供述犯行詳實且積極配合調查,有深切悔悟之意,對案件偵辦及釐清犯罪脈絡有很大助益,因此向法院建請緩刑。
新北地院今天下午首度針對第4波閃兵藝人開準備庭,陳志明被提訊出庭外,包括阿達(本名昌璟翔)、Energy前團員唐振剛,前Circus成員廖人帥、唐禹哲(本名阮霆鈞)、李唯楓、邱昊奇(本名邱孝尊)、鄒翰昇(本名鄒宗翰)、楊子鋒(本名楊景涵)、中華民國霹靂舞委員會主委李奕釜等9人及6名素人全部到庭。所有被告均當庭坦承犯行,並說明自己的役期時間,並主張自首,請求輕判並宣告緩刑。
由於所有被告均認罪且沒有證據要調查,法官當庭諭知全案改簡式審程序,並訂7月29日開庭審理並辯論終結,也因檢方建請對認罪的閃兵被告宣告緩刑,法官當庭告知緩刑的附條件包括繳公庫金額、易服勞役40小時以上、240小時以下等規定,而閃兵被告也會因役期長短不同有不同的附條件,因此請所有閃兵被告就自身的案情提出附條件的內容,供法院審酌。
庭後,阿達離開新北地院短暫受訪表示,現在就是好好面對司法,等待判決。鄒翰昇則在媒體前鞠躬致意,至於邱昊奇(本名邱孝尊)則依出法院大門就跑著給媒體追。楊子鋒(本名楊景涵)則繞道從為民服中心離開新北地院,唐禹哲則突然消失,所有媒體都沒拍到,廖人帥也從容地面對媒體,不發一語離開法院。其次還包括李唯楓、李奕釜、唐振剛離開法院時也是一句話ㄉ都沒說。